你好!我直接说下事情吧,我妈妈在5月9日傍晚,被邻居家一条大型犬咬伤,于对方理论后无果,然后报警110,由民
警送至支塘卫生院打针处理。同天当晚在镇派出所做笔录,(有相关记录),我们要求对方赔偿相应医药费及当面赔
礼道歉。但派出所当班肖警官通过和对方协商后,(通过肖警官的口气,对方是无赖+霸道,他们也不想惹事),说他
也没能力处理此事,产生的费用让我们拿着医院及派出所笔录上法院进行起诉。(但同时也说要打完针后起诉,也就
是5月31号最后一针)。后我父母于5月31日到支塘派出所询问相关答复及索要笔录。被当场回绝!后我打常熟12345便
民热线,6月4日派出所联系我让我父母去拿资料。我父母拿了相关资料后,去支塘法院,法院门口就被拦下说要有起
诉书才能进去,并问了情况后和我父母说,这种状况找司法部门处理。我父母(多是六十多岁老人)在去支塘司法局
去询问。司法有个相关工作人员叫(吴**),开始说要我们提供证物,我父母说狗咬人,他说:“狗呢”,我爸说
了狗派出所没抓,第二天不见了。他说那没办法了,只能让栽了。
就这样对于此事没有一个部门能处理吗?老百姓遇到一件很简单狗咬人事件,要动用法院打官司吗?(且法院一般
不受理)况且乡下60多岁老人懂法律吗?而且各个相关职能部门让我感觉是老百姓所说的踢皮球。今天我到这里上一
级反应此事,就想知道难道常熟没有相关部门来处理类似事件。假如就这样息事宁人的话,我想日后会有更多狗咬人
事件出现,因为即使报警,出警,也无法或没有相关职能部门来处理!我更加对习主席所说的要敢于做实事这句话打
问号了(就因为对方无赖+霸道)。但我更相信这个社会还是有公理的,期待你们的答复!给你们添麻烦了,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csjs888”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支塘镇核查,现答复如下:1.2018年5月9日晚18时38分,支塘派出所接王永某报警称:其母亲邵某某被邻居王建某家的狗咬伤,但对方不承认。接警后,派出所民警李某某带领警辅前往处警,发现邵某某左小腿有受伤的血痕,邵某某介绍了被咬过程,当时其骑电瓶车回家经过王建某家场前时,他家窜出一条大狼狗,将其咬伤,当时王建某夫妻都在场边看到。经与王建某夫妻了解,王建某不承认自家的狗咬伤邵某某,更不愿赔偿,邵某某被狗咬也无其他证明是王建某家的狗咬的,其中一条大型狼狗,因当时缺少相应的器材,无法捕捉该狗。后民警为邵某某制作笔录。告知伤情去医院治疗。后派出所联系市公安局专业捕犬员,第二天前往王建某家,发现他家围墙关闭,未发现狗,事后邵某某在治疗完毕后,带发票至派出所称:这个赔偿一定要由派出所处理,并且称王建某家有一条小犬还在,否则王建某这人无法无天了。民警告知其赔偿问题通过司法途径解决,5月30日派出所组织将王建某家的一无证小狗进行抓捕。后王建某儿子王夏某要求派出所归还该犬,并愿接受处罚和领犬证,公安局对其作出处罚200元后,该犬由其带回。之后因邵某某要求,支塘镇派出所提供了接处警记录。2.部门负责人已与当天法庭值班保安核实,其表示当天确有一对老夫妻来法庭询问被邻居家狗咬了如何处理,因其没有起诉材料且是邻里小事建议其去当地司法所协调处理,后他们就去了司法所,并没有不让他们进门。针对上述情况,部门负责人已于6月7日下午电话联系了您,对您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对您咨询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3.支塘镇司法所已于6月8日帮助您撰写了起诉书,引导您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感谢您的关注。
要是情况属实,相关部门人员可以回家!这些人不依法办事,要他何用?
普遍。坐办公室的谁也不想多事。
情况肯定是事实!派出所做笔录了!关键现在不管司法还是法院,需要证物(当时的狗),目前就要问派出所为什么当时不抓狗,就因为狗大,狗凶,狗主人蛮横霸道,相关执勤民警束手无措了吗?到目前为止,司法和法院相关人员已经联系过我,但派出所方面无如何消息!所以作为普普通通的社会公民,难道就是所谓执法部门为民办事?
一般来说狗咬人了狗主都承担医药费的你们还是邻居想不通为啥会这样
原来邻里之间有矛盾,几年前为了土地纠纷,对方还打伤我父母,最后经派出所,村委调解后赔了医药费及相关损失!他们家到目前为止还感觉后悔赔钱一事!可以说耿耿于怀...
原来是有恶邻阿!
目前在支塘司法部门协调下,帮助我妈妈写起诉书,再递交法院受理!期待中...感谢各位关注
派出所处理的事件记录就是证据啊
目前支塘法院已立案受理!事件进展我会在这里及时更新!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和关心!
常熟12345答复,目前派出所因为当时遇到大型犬,没能力抓捕,通知市捕狗队,前往抓,但没抓到,他们派出所也没办法了!就变成了被咬缺少证物?那我要问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作为老百姓,发生如此事情,当时协商无法处理的事情,你们工作人员难道不考虑控制或留相关记录?作为一个政府赋予你们的执法部门,出警后就草草了事,导致法院司法立案后缺乏证据...这种情况是谁造成的?是被咬当事人还是狗主人还是所谓的执法部门?在这里对于你们的出警表示感谢,但对你们如此草率处理此事表示疑问?我想难怪乡下又那么多百姓抱怨你们执法部门...我看就在于你们这种作风...明知有问题时间,但因怕麻烦而草草了事,这就是所谓为民办实事?为民办好事?这里再次恳请相关部门给予援助,谢谢啦!
继续跟进此事!起诉书已递交,所有资料按要求填写好!今天再次接到法院电话,要求我提供对方联系方式!我作为老百姓那里知道对方电话,我就说你们法院找派出所拿资料好了!对方就说要我提供!随后又接到派出所电话,说要通过律师才能调对方资料,,这就不明白法院,相关部门难到没资格调到被告资料吗?而让我们老百姓提供?这就是所谓的为民办实事?
“csjs888”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支塘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2018年5月9日晚18时38分,支塘派出所接王永某报警称:其母亲邵某某被邻居王建某家的狗咬伤,但对方不承认。接警后,派出所民警李某某带领警辅前往处警,发现邵某某左小腿有受伤的血痕,邵某某介绍了被咬过程,当时其骑电瓶车回家经过王建某家场前时,他家窜出一条大狼狗,将其咬伤,当时王建某夫妻都在场边看到。经与王建某夫妻了解,王建某不承认自家的狗咬伤邵某某,更不愿赔偿,邵某某被狗咬也无其他证明是王建某家的狗咬的,其中一条大型狼狗,因当时缺少相应的器材,无法捕捉该狗。后民警为邵某某制作笔录。告知伤情去医院治疗。后派出所联系市公安局专业捕犬员,第二天前往王建某家,发现他家围墙关闭,未发现狗,事后邵某某在治疗完毕后,带发票至派出所称:这个赔偿一定要由派出所处理,并且称王建某家有一条小犬还在,否则王建某这人无法无天了。民警告知其赔偿问题通过司法途径解决,5月30日派出所组织将王建某家的一无证小狗进行抓捕。后王建某儿子王夏某要求派出所归还该犬,并愿接受处罚和领犬证,公安局对其作出处罚200元后,该犬由其带回。之后因邵某某要求,支塘镇派出所提供了接处警记录。
2.部门负责人已与当天法庭值班保安核实,其表示当天确有一对老夫妻来法庭询问被邻居家狗咬了如何处理,因其没有起诉材料且是邻里小事建议其去当地司法所协调处理,后他们就去了司法所,并没有不让他们进门。针对上述情况,部门负责人已于6月7日下午电话联系了您,对您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对您咨询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3.支塘镇司法所已于6月8日帮助您撰写了起诉书,引导您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感谢您的关注。
恩!非常准确!我目前期待法院审判结果!若对此狗咬人事件如此不公平处理,我将继续跟进此事!否则真的俗话说恶民无法无天,逍遥法外...对此我要感谢寒山闻钟相关工作人员...再次特感谢...
对于此事,我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狗咬人报警后!因缺少狗证物,...那这样以后是不是我养了也可以这样做,只有恶性循环!我想国家相关部门不会看到这种现象出现吧?
你好!最后通过常熟市公安局信访科出面处理此事,由当地派出所出面结算费用.同时让我去法院撤诉!我父母也表示同意!接受!但对于邻居家继续还在养狗一事与派出所沟通,他们说会处理此事!至今目前对方还是表态没咬人!我家狗已经不见了!所以还是请以后派出所出警后,对方不承认的话,请无论如何把狗控制起来,否则你们要求被害人起诉多没用!缺少证物!明白了拉吗?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事件!这里要感谢下常熟市公安局信访办接待我的不留名的警官!谢谢!
2018-6-7 10: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