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琉璃河镇中心区洄城等5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一片区洄城地块安置房项目坑支护、止水帷幕及降水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2019-03-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fzzfa01900075
【工程编号:fzzfa01900075】 房山区琉璃河镇中心区洄城等5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一片区洄城地块安置房项目坑支护、止水帷幕及降水专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房山区琉璃河镇中心区洄城等5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一片区洄城地块安置房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前期)【2018】7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住总京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琉璃河镇洄城村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房山区琉璃河镇中心区洄城等5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一片区洄城地块安置房项目坑支护、止水帷幕及降水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住总第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分包工程名称 房山区琉璃河镇中心区洄城等5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一片区洄城地块安置房项目坑支护、止水帷幕及降水
2.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62603.89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3000 (万元)
2.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琉璃河镇洄城村
2.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 地础工程专业承包资 质承揽范围内的坑支护、止水帷幕及降水等内容(坑开挖深度10.83米,桩深20米)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地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 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房山区琉璃河镇中心区洄城等5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一片区洄城地块安置房项目坑支护、止水帷幕及降水 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5 备注说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备注说明: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9-3-29 9:00:00 至 2019-4-2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9-4-3 9:00:00 至 2019-4-8 16:00:00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4-15 16:00:00。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传 真: 010-57257962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