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今年就读康居新江南小区内“江南春晓”幼儿园,开学是交了3120元学费,当时未开具发票,9月中旬曾向学校咨询发票事宜,答复是发票需统一开具,因个别小孩还没确定,所以还开不出,等确定后再统一开具发票。之后发票事宜一直未有消息,直到10月15日再次咨询发票事宜,得到的答复是最后一批发票已经开完。在这之间我从没接到任何消息通知开发票,发票原本就应该是每个就读孩子都应该要拿到的,居然还要家长去盯着要,难道现在学校也存在偷税漏税情况。现请相关部门协调开具发票事宜。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国税局答复如下:已和江南春晓幼儿园陶彩珍会计(13913522779)取得联系,称当时发票开完了,现发票领好,可以开票(可能是园方给家长的答复没有讲清楚造成的后果)。麻烦家长找园方唐菊(13776301731)办理发票事宜。另外,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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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13: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