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上18:15分,我女儿下班(实习生)骑电动车非机动车道路经金尚路、新华路(路灯标号092~094),有不慎被一未完工的大坑(没有警示表标志,也没防护栏)所害,当场摔得血流满面,门牙跌落一颗,嘴唇跌穿,被120送往医院就诊!现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了,没有一家单位出面来负责,也没有来向伤者道歉,良心何在!经和警方多方面打听,各涉事单位(井盖是港华燃气公司)都在推诿,现只能向路段所管理的斜塘市政公司投诉,因为这路段归你们管理,,请你们出面来解释一下,并向伤者一个交待!希望有关管理部门监督并责成解决问题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已和斜塘交警中队、斜塘市政物业进行三方确认,目前由斜塘市政物业和用户进行进一步接洽,港华也会积极配合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2017-3-22 1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