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康慈体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业园区第一分公司,该健身房于2017年3月开业,健身房的女浴室洗浴区内设有一扇消防防火门,此门
直通男浴室洗浴区,并且此门内外都没有安全逃生疏散通道。而且根据规定,消防防火门是不可以上锁,必须保持通畅的,那这扇门随时都
有被误开的可能,会对正在洗澡的人的隐私造成威胁和伤害。这种设计是绝对不合理的,并且该健身房至今不能提供相关消防安全检验合格
证明,根据《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而该健身房已经营业半年,却尚未通过或者办理相关检查。
该情况我于今年7月,多次向园区工商部门反映,工商部门不予受理,称我需要自行向消防部门索取该健身房没有通过消防验收的证据。
我非常不能理解这种不负责任的踢皮球行为,该健身房是否违法经营,这不是应该由当地工商部门来检查取证的吗?这难道不是工商部门的
本职工作吗?如果所有经营活动场所都可以不按规定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想怎么造就怎么造,那工商部门的设立意义合在?
能请有关部门落实这个问题,给消费者一个回复,谢谢!
市消防支队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园区消防大队监督员现场核查,经查,防火门并未上锁,已督促该健身房尽快办理消防手续。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2017-10-31 17: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