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拆掉,改变结构并重新打地基造房是否要去有关部门去办手续。旧学前书院弄15−1就没办任何手续,附近居民有很大意见。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观前街道城管中队接到投诉后至书院弄15号勘察现场。经查,该房屋系原址原样修复,结合现场原有痕迹和现场建筑高度,该建筑并未超高。投诉人担心当事人在现房屋上加盖第二层,斜顶瓦房屋顶变平顶房屋顶。中队已与户主沟通,其表示不会造第二层,不超高不超宽不改变房屋结构且原样恢复斜顶瓦房屋顶。对于该处情况,中队将持续予以关注,如后期当事人有加高违建现象,中队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2016-12-2 20: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