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新纽顿玲珑湾幼儿园员工,7月20日刚收到园方的续约合同,续约期为3年,但是于7月26日,园长,人事主管和部门主管3人突然将我喊入办公室,提出不于我续约,并要求我签署主动离职协议,他们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单子让我签字,单子上他们已经都填好了,只要我签名字就可以。我不同意,3人就开始数落我的诸多不是,说我平时工作如何如何的差。并恐吓说如果我不主动提出,他们将开除我,以后我的档案将有污点,很难再找到工作。还欺骗我说,你是合同到期了,你自己提出离职和单位解雇你是一样的,都是没有赔偿的。其实不许我出办公室,也限制我打手机求助。再他们的强压之下,我被迫签署了主动离职协议。而且明明是7月26日当天突然发生的事情,离职协议上他们签署的时间竟然是6月26日。事后我回家与家人沟通,感觉中间有很多地方不妥,第二天,在老公的陪同下,我们再次来到幼儿园,园方以你已经不是我们的员工了,拒绝同我们协商,期间还有一个园长出来态度非常傲慢的说:“现在我们没人任何关系了,想见我,你需要预约,再说了,就算你预约了,我也不一定会见你,就象****不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后来我们去了园区劳动仲裁,那里的律师告诉我们,如果是园方提出的,不与续约是要赔偿1年一个月工资的,我们是中了园方设计好的套,现在你都签了主动离职了,也就没什么办法了。
我在那里工作了3年多,这里的工资一开始次啊1千多,现在加到2千出头,工资是很低,但这份工作这分工资对我非常重要,我每天的工作都是站着的,活非常多忙个不停,每天的还需要搬床等重家具,现在我经常会感觉腰酸,大腿根部疼痛,影响走路,医生说这是工作劳损,需要休息3个月,但为了这份工资我一直坚持工作,平时也很少请假。现在我感觉非常冤枉,3年多的工作,他们说不要我就不要我了,而且还骗我签署主动离职协议,不与我1分钱的补偿,难道这真的是我主动离职吗,在那种不公平情况下签署的合同,并非我的本意。我希望能求助社会,帮我主持公道。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经调查,您与公司已经签订了书面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如您仍认为权益受到了侵害,可至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窗口进行投拆和咨询,地址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咨询电话62888222-5。8月3日
2017-7-31 11: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