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山湖花园六区自称为物业的人员开始电话或上门通知要收取物业费,并补缴前几年的物业费,一会说一块几一平,一会说三毛一平,再此咨询下,六月据说换了物业公司,那他是否有权要求补缴之前几年的物业费,安置房的物业费到底如何收取,收多少,收取之后对小区又会进行怎样的管理,希望相关部门能明确指示。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相关部门了解,开发区对原动迁安置失地农民进行物业费补贴,此性质的业主缴纳物业费标准为0.3元/平方,对于发生产权变动的业主,因不具有动迁安置失地农民的性质,开发区将不再给予物业费补贴,需全额缴纳物业费。感谢关注!
安置房都要交物业费吗?城南花苑也交了吗?西湖花园呢?
2018-6-22 11: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