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憩桥巷15号4楼的居民私自搭建违法建筑,因其是四楼顶楼,他从三楼两家住户的门口新建了一道门,砌水泥墙不通风不透光,使三楼门口、三楼上四楼的楼梯和转弯处均成为四楼居民的私人地方,侵占全体单元住户的公共空间,影响全体楼道内的空气流通(楼道内异味堆积在3楼门口不能流通),影响居民采光(本来三楼上四楼转弯处有采光窗户变成四楼私家窗户),更是阻碍了发生火灾时居民向上的逃生通道,此私搭违建已长达二十年之久,十分盼望相关部门将姑苏区憩桥巷15号401室居民的私搭乱建取缔掉,还该单元居民应有的公共空间,帮改单元居民解决应有的楼道通风和采光问题。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接市民反映,所在街道社区已多次协调此事,社区调解必须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当然调解也分为有效调解和无效调解,调解的成功需要当事双方相互理解相互退让,现双方都不退让,调解无果。建议市民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如: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居民谅解。
2017-9-27 13: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