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浮桥镇答复如下:经过排摸此人棚混居在以征未用土地上属我村管理范围,此前已经通知种植户自行拆除,目前已经拆除2个,其余几个已经清空物品近期将进行拆除。
此处位于方桥村管辖范围内,大棚为包地种蔬菜的承包户所搭建,长期住人,并且把边上这条野河也霸为己有,往里扔点小鱼苗,并未和村委签订任何租凭条款就竖起禁止垂钓的字样。这种大棚在方桥村随处可见,并不是回复上面所说的就几处,村委工作人员如果平时没空去考察,可以先把这家拆除完毕后,我再把方桥村别处大棚混居照片发出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方桥鱼塘霸主”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浮桥镇答复如下:信访件中所反映的大棚,已经去看过该大棚没有人居住,是存放农具的,该土地是私自承包出去的,在该批蔬菜成熟后,村委将大棚进行拆除。
2017-11-29 15: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