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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是耍流氓。

2024-6-17 22:06:1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在非十字路口却又会有很多行人穿越过马路的斑马线前,如小区出入口,中小学大门口等,只按装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抓拍设备,而不按装行人过马路信号灯,这样的行为就是耍流氓。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法律也规定了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红绿灯控制系统安装的目的是将人与车、车与车在时间和空间上分离,规范路口交通通行秩序,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标《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双向机动车车道数达到或多于3条,双向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750pcu及12小时流量超过8000pcu的路段上,当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高峰小时流量超过500人次时,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相应的机动车信号灯。所以,一些车流量或行人流量较小的路口,未达到信号灯的设置标准,在兼顾安全和效率的基础上,不宜安装信号灯。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没人顶你吗?我帮你下
装了信号灯也没用,行人会选择性无视,可车不行,然后堵车吧
同意楼主意见!!!顶!!!!
现在这种单方面的限制根本就是拍脑袋的决定,礼让斑马线没有异议,但是不能这么简单粗暴的解决!!
如果行人视红灯而不见闯红灯横穿斑马线,那么机动车就不存在不礼让的违法行为,只要避让而不需要礼让,只要确保行人安全通过就行。
多跑跑发达国家,就会明白为何在人家那里这"礼让″不是问题,以及为何国人在人家那里易出交通事故。除了什么人的素质高低、是否为法制国家等因素外,不可否认的还有人家的道路交通设施及管理比我们更科学合理和完善,而且路上车多人少,更不可能会像我们这里到处会有人穿马路。在人家那里,行人过马路必走斑马线,而大马路上也没有那么多斑马线;有斑马线就会有红绿灯,行人在斑马线上闯红灯被撞,那就是自己寻死,撞了白撞。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我们的交通管理有自己的特色,你听说过海外的交通参与者中有谁是"弱势群体″吗?苏州的交通大整治、大提升还是取得一些成果的,而许多问题也是因多方因素而日积月累形成的,不可能通过几次运动就得以解决。我只能说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常抓不懈慢慢来吧。
建议同时安装行人不按信号灯不走斑马线抓拍设备,联合天眼人脸识别系统,计入个人诚信系统

2018-1-9 09: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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