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住建部门,父母名下有两套房,年满十八周岁的女儿名下有一套房,女儿和父亲作为共同买受人购买另一套房子,住建部门审核时却认定家庭已有三套房不得购买。
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算作独立的家庭单位,作为父亲的角度应当算购买三套房,作为女儿的角度应当算购买二套房,在住建部门的审核下却成了购买第四套房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敬请期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咨询的“ 住建部门认定套数明显不对”问题,我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已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并解决该问题,如仍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65216435。
2017-7-18 19: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