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郴电国际在集龙一组黎纯华杉山幼林山上增设一高压线铁塔,占地面积0。2亩左右,损坏杉木(6年令)50株左右,也就是现在的72号杆塔。在开始挖基脚时去找郴电国际及施工方负责人,都说是乡政府有人会负责搞好赔偿事宜,请我们放心!因此,我们就相信乡政府的人会把此事办好,从动工到完工也没有去阻工和找郴电国际施工方闹事。其间,找了几次乡政府黄义友和何磊良,开始时叫我此事放心,他们会办好;到年终高压铁塔完工后,却告诉我土地有纠纷,请问集益乡政府:1。当时勘察土地时都找了些什么人去,为什么真正的户主没通知?
2.有纠纷,乡政府主管人员为什么不主持双方到场确认?
3.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此事要拖到什么时候?拖到干部都调走吗?
接电过去还不是方便你们当地人
赔偿何时到位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农网升级改造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乡收到投诉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乡农网改造升级领导小组调查,经查实:
1、当时勘察72号杆塔时由驻村干部何磊良通知集龙村主干廖春生、何勇、集龙一组代表何云兰、胡良古、到现场核实所占的土地及青苗,并于2016年7月23日由何云兰和胡良古签订补偿协议书。
2、在2016年9月10日按照有关补偿政策造册发放到农户时,水南村李家组李厚洪到乡政府举报72号杆塔,所占土地及青苗是属于他家的土地及青苗,并复印了有关的山林权属证,要求政府确认权属后再发放到位。
3、2016年10月26日,乡分管农网改造领导黄义友召集集龙村代表何云兰、胡良古等4人和水南村李厚洪及兄弟到72号杆塔进行现场权属调解纠纷,经过一天的权属调解,双方都未达成协议。
4、经过双方协议,双方都要求拿出有关的证据到汝城县山林纠纷办进行山林确权,待山林确权后,按照权属进行发放到位,不存在截留土地及青苗补偿款。
最后,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
集益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
请问集益乡政府:1.从去年春季开始挖塔基时,我就跟廖春生.何磊良.黄义友讲了,那山是我们这一姓原来的老茶山,那杉树幼林是我种造的,后来几次找他们我也是这样说的,为什么叫何云兰和胡良古去签订补偿协议书呢?他们一不是山主,二不是组长。
2.水南李家组李厚洪举报说72号塔是他家土地你们就叫他们进行协调,而我说了那么多次是我的山林,你们怎不组织确权协调?
3.据我所知,胡良古这次才当选为村代表,上一届何云兰.胡良古都不是村代表。
4.很多事情,就是走法律程序也要在个把月做出答复和处理。
没有金刚钻,就别览磁器活。
2017-03-29 1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