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药时一般不会告知要吃多久,那么有些配的药(未打开过)没有用,可不可以退的?
苏州市卫计委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1.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第三章第八节第173条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2.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需要长期服用的药物,处方量可适当延长,但一般每张处方不超过1月的用量。
肯定不可以的,很多药盒又没有封,何况是从你家里
有想法很好。
网友,这种情况普遍性多不多?
药店都不能退,别说医院了
2018-7-20 17: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