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目共睹的冤情,但是谁来为我主持公道
——关于衡东县霞流镇堰霞村三组老组长陈三洋非法霸占集体土地蓄意阻挠通路及相关违法事实
尊敬的县政府及信访办的各位领导:
我是衡东县霞流镇堰霞村三组村民段爱莲,从2016年8月份开始我的问题直至今天地方乡政府包括村里都一直不出面为我解决,逼不得已我今天实名举报反映原霞流镇堰霞村三组老组长陈三洋相关违规违法事项。
陈三洋仗着自己是组长,本组茶山都给别人霸占,他却在当中拿好处。官官相连却还帮他家办低保,贫困户,危房改造等……包括今年7月发洪灾,上面发放肥料种子,大队还特意用货车送他家慰问。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下面详细汇报相关事实:
第一 陈三洋作为老党员仗着自己是老组长,当官不为民办事,反而非法霸占本队(三组)土地建房,还有围墙围个大后院,房产证是120平方,他却建房占地面积达到150平方以上(此违法事实有我们三组村民全体签字为证)。 去年司法所刘恒军所长第一次来现场亲自调解的时候,看到地契房产证,当时不知他是老村长说话很公正,现场指出:“你家这个情况还想砌围墙,如果按照合同来办事,你家房子都得拆掉。”旧的地契房产证只有120平,但是如果今年镇里面又因此重新调查过,如果房产证面积现在有改变的话,只能更加说明官官相护帮他家换了新的了。刘所后面知道他是老村长,应该有人在背后打点陈三洋家的关系后,刘所后面处处为陈三洋家说话,包括调解的合同按照正常是三方各持一份原件,但是他拖延了一年多等到陈三洋家把新房建好把贫困金领到,才把合同拿给我,而且还只是复印件而且还更改的非常明显,把1米5更改为1米6。
下面关于此修路的迫切性及相关来龙去脉的详细经过如下:
我们堰霞村三组村民四户人家成伍林,成冬林,成建飞,邓树生,因为老组长陈三洋非法占用我们三组空坪,私自将集体土地用围墙围起来变为个人所有,只有一条不到1米宽的人行小道,车辆根本无法同行,这严重影响我们四户人的生活和出行。2013年,成建飞的父亲去世办丧事,由于路太窄送行人员根本无法通行,曾请求派出所出面协调将围墙拆除,后来陈三洋夫妻又三番五次强逼成建飞母亲出钱将围墙砌好。
2016年下半年陈三洋小儿子要建新房了,此次这条路若不通围墙若不拆我们四户人家以后要想通路几乎是不可能了,所以我和陈三洋家为此发生口角,后面派出所司法所进行调解,有了本报告材料最初所提及的调解协议书(见附本)。此调解协议书更是大有名堂,签署完后法律规定以及协议书上面也有注明一式三份,我当时就提出要给一份原件给我但是大队书记和司法所说不能给我,连复印件也没有。后面我曾去过多次想要拿到此调解协议书,乡政府司法所一直没有理会我,而这一去就直接到了一年之后的今年的国庆前夕,才给了我一份所谓当时调解协议书的复印件,对于这份复印件我有以下几点疑义:1 此调解协议书当时签署时只有我一人在场,由于字迹非常潦草模糊是他们念给我听的,而如今我收到的这份字迹我是可以看的清的,当时我提出要留一份,为什么不能给我;2 协议书当时约定的非常清楚是陈三洋正屋垛边留1.5米,但是现如今协议书上却成了1.6米,此处有修改的痕迹但是却没有摁手印确认的痕迹;3 此调解协议书的所谓复印件为何要到了陈三洋的小儿子新房建好拿到危房改造补助款后才送达到我手里,时间却是长达一年之久,我一个老人家求过大队那么多次对我置之不理,请问当官为民做主的霞流乡村干部们你们于心何忍?
第二 随着国家时代和政策的改变,正常都是国家有补助拨款支持修路,而今天修路我家还要自己出钱,作为村里面的路我家出钱还是给这个霸占土地的老组长,为什么村委会都要支持老组长霸占土地,而要我家出钱给他让他退步。司法所出面调解谈好要出钱的时候,本身此路可以直接按原来s型修路,但是大队非要提出要提直修这条路,大队提出来的这个方案现在想来根本就是故意为了拖延时间而让陈三洋家建房可以再围出来一个院子,同时还牵涉到了会经过第三方成亚三的宅基地,成亚三表示只要政府能够给他办建房证他就愿意让出这几个平方来修路,我当时提出要求成亚三本人也必须到调解现场,但是大队书记王江河以及村委书记还有司法所所长李万祥协调时拍板告诉我说“成亚三来不来都没关系,我们到时会把建房证办下来,只要建房证办下来成亚三就不会阻止修路”所以第三方成亚三没有到场,但是我家三千块钱一出当天晚上成亚三就拖了一车砖把路封了,我的钱及时出了可是当时说好的建房证能办以及为什么要故意扯出第三方进来呢,而且现在完全不理会我。
当时大队书记王江河拍板导致原来简单的事情演变成现在这样,我现在找乡政府政府就推脱说我那时是王江河拍板的就要找他,找王书记他就说自己已经不在岗位了不管这个事了,然后找政府依旧是这样推来推去,我想问正当调解协议需要履行的事项政府就没有交接吗?难道假如国家主席换了,那之前的问题都不用解决了吗?
第三 陈三洋家里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在霞流镇新街两栋房子,小儿子在霞流老街加上新房两栋房子,小儿子危房改造是霸占堰霞村和白村两个大队的龙船厂来建屋的,而且农村里面唯一一个文化活动的龙船直接是被他家给扔掉不要了。三个儿子四栋房子,家里小车还有霞流到衡东的大巴车,这么多年却一直享受低保贫困户的待遇,这样的家庭也算贫困的话,那我们村不知该有多少贫困户才对。他家小儿子夫妇加上两个小孩加上陈三洋两夫妻贫困以及危房补助每人3万,总共18万,还有小孩读书都是以蠢子傻子打虚假报告而获得贫困助学金,这样在我们村里完全是大亨的家庭却享有如此扶贫的待遇,这简直是把国家重点在抓的扶贫工作当成儿戏啊!而且成亚三我们私底下也和他沟通过,他现在在霞流新街租赁了陈三洋二儿子的店面做生意,如果直接做出让步的话到时肯定会让他难堪,生意也维持不下去。归根结底,这样的老组长老村干部作为贫困户根本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还是说因为他家有后台撑腰的原因吗?明眼人实在说不过去。
一年多到现在因为此事我一个老人一直霞流政府不说100次至少50次是有了,但是永远都是每次一去就说过几天处理,后面再也不会有任何人给我消息或者再理睬过我的,到县里去就直接拦住不让我见县领导及领导人,这是为什么?我去过县里两次,县里说安排人来调查给镇长亲自打电话让赶紧处理,我回来霞流和镇长沟通他表示第二天过来,结果在家等了一天毫无消息,是不是政府觉得这件事情小,是不是觉得老百姓的事根本不是事?为什么老是拖着不去处理。不得已最近我又去找镇长,他的说辞又改了:“要修路,就要把你家的杂屋拆了。”说明早就可以修通,现在就是故意刁难,最初调解的时候为什么合同上是我交3千块钱而不拆我的杂屋来通路,结果钱收了路不通还要来拆我的杂屋,我此前向镇长和上一任的大队书记下跪过当时才假装拆了一下,可是后面马上又砌好了。
10月份,我就有去到县里,县里刘副县长有接待写了批文在5天内解决,但是没有处理我就第二次又到县里,这次是直接被原来从霞流镇调过去的李主任阻止我让我回家,当着我面打了电话给霞流镇镇长让镇长尽快处理,镇长当时说尽快处理,后面就是我之前说的镇长让我在家白白等了两天,后来我只有再次来到县里,还没进门就已经被保安拦截,他已经认识我,由于县领导一直在开会我就一直等到差不多中午一点钟,县领导走出来时本来就快要可以直接见到县领导,但是保安强制拦住根本接触不到。后面县里下了批文,到了镇里面而处理的结论是60天给回复,哪怕这都没有问题,问题是这个回执根本不是镇里相关办事人员交给我的,而是随便让一个人送给我的,还交代一句话:“60天以内不准再去县里面去告!”可想而知,信访的文件本来是到县里但这次我接到的通知却又是回到了霞流镇上面,这让我心里着实害怕,因为经过这么久的时间我对乡里村里已经完全寒心了,他们只仗着自己后面的保护伞为了不得罪别人不损失任何人的利益都是官官相护,是完全没有把我这个普通老百姓的这块心病放在眼里的,只会嘲笑欺压无视我的存在。
此份报告所述全属实情,请市县各级领导明察,我会同时上访到市里出于以下两点:1霞流镇虽然个个说是60天,但是至今没有任何一个人来过现场看过或者调查过,重要是县里我连门口都进不了;2我担心陈三洋家的贫困户因他家的关系出现更改,到时导致失去事实的真相,查不出证据,我们四户人家迫在眉睫的这条被强行霸占而不通的道路更会不了了之。
很多人会说我一个妇道人家强出头没用,现在中央不是着重狠抓精准扶贫吗?我倒是想问问落实精准扶贫的领导们,他们贫困户遇到这样的事怎么办?我相信有理走遍天下,我一定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请市县领导能做到公平公正,也不要听我的片面之词可以到现场调查,希望市县领导能重视我此次信访要求,为霞流镇树立一个打击官僚作风的榜样。
关于网帖《衡东县霞流镇堰霞村三组老组长陈三洋非法霸占集体土地蓄意阻挠通路及相关违法事实》的答复
这里是霞流镇人民政府宣传部门。
霞流镇堰霞村三组村民段爱莲在发文前,已经多次到镇政府反映问题。政府也多次实地调查核实,引发段爱莲发文的真实原因,主要是段爱莲家的通行问题。
现场实际调查情况:段爱莲家住原堰霞村三组即霞流老街临街面屋后,因老街属百年老街,历史上就形成了仅供行人行走的街道,段爱莲家与陈三洋是邻居,两家都在老街后面,距河堤30米左右,以前根本无法通车,现在河堤路修好了,陈三洋家屋后隔河堤近,没有其他建筑,自然就把路修到屋后,段爱莲与陈三洋家是呈直三角形,两家相邻处有3.8米的空地,陈三洋早些年就用围墙砌起来了,所以段爱莲家根本无法通车。
镇政府处理情况:目前,镇政府已经在12月份落实了段爱莲家修路到家的解决方案。段爱莲反映的其他问题与现实情况不符。经审查陈三洋不是贫困户,也不是低保户,未尝享受贫困户的政策。只是陈三洋的小儿子以前住在危房,当时有一儿一女读书,家庭困难,所以2014年被识别为贫困户,经过政府帮助家庭好转,现在已经脱贫。目前陈三洋的小儿子已经建了新房,因已脱贫并未享受危房补贴,文中反映的贫困和危房补助18万完全不符合事实。
段爱莲家未通路的情况,镇政府早已及时答复,妥善处理;其反映的其他问题只是个人推断并没有事实依据,镇政府已经严格核实。另外,请广大群众通过合法合理的程序真实的反映民生问题,拒绝网络谣言,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积极的网络氛围。
目前,镇政府已经在12月份落实了段爱莲家修路到家的解决方案。段爱莲反映的其他问题与现实情况不符。经审查陈三洋不是贫困户,也不是低保户,未尝享受贫困户的政策。只是陈三洋的小儿子以前住在危房,当时有一儿一女读书,家庭困难,所以2014年被识别为贫困户,经过政府帮助家庭好转,现在已经脱贫。目前陈三洋的小儿子已经建了新房,因已脱贫并未享受危房补贴,文中反映的贫困和危房补助18万完全不符合事实。==太神奇了,扶贫即脱贫;霞流政府万岁!
2017-11-17 11: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