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8月购买园区熙岸花园西区某室,并于2017年8月5日前往通园路港华燃气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被告知需提前电话致电客服报送燃气表电子表和机械表读数。8月5日机械表读数(1728m³),此时燃气尚剩余100m³左右。8月5日,电话客服说数据异常,无法过户,需安排师傅上门,当天因师傅时间问题未能成行。 8月至12月房子一直空置,因即将入住,12月20日再次致电客服约师傅上门查勘办理过户手续。该日燃气表读数(1732m³),此时燃气余量98.1m³。此时查看的师傅说我需要去营业厅补缴约300多立方才能办理过户。 为何先购买后使用的燃气需要我补缴300立方??营业厅人员的解释是电子表读数有误,以机械表读数为准!!可以免费换新表,因即将搬入,只能更换新表。但营业厅表示,若不补缴费用,新换表只有10立方可用,10立方可用,10立方可用!!!且不能充值。为不影响入住,营业厅在扣除了原来余量98m³的情况,额外让补缴了252立方,共计624.96元。 后投诉至市长热线,至今已10日有余,未获任何回复。呵呵!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提供姓名、房屋地址、联系方式。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目前苏州港华使用的燃气表为智能型ic卡燃气表,分别由ic卡和基表组成,ic卡部分为预充值辅助系统,由于ic卡部分为电子产品,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环境等因数,可能会导致ic卡部分产生故障,若故障为不关阀,将会产生超用燃气的情况。依据按照bg/t28885-20126.2.4规定,对燃气计量有异议的,可向法定检测机构提出检定申请,燃气用户的用气量以基表显示数据为基准数据。即当ic卡计量系统发生故障造成不能正常扣数时,以基表读数做为结算依据,结算公式为基表读数-总购买数=补退数。同时希望广大用户积极配合燃气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在日常使用过程中,注意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可抄取ic卡燃气表机械部分读数及ic卡部分读数至营业网点核实用气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燃气公司报修。
港华一直来这一套垃圾
也遇到过同样问题打着燃气检修的幌子说表不准需要换换了新表没几分钟家人烧饭时就没量了再跑去充。这些垄断企业就提供这样的服务真心无语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第二十九条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因原房主曾将房屋出租过,本人要求燃气公司查出发生差错的时间段,以便与原业业主协商,然港华燃气近两年并未落实入户安全检查,发生差错的时间段更无从谈起,仅将问题归结于ic卡差错。
既然为预付费,ic卡发生差错的的后果为何全部要消费者承担??港华燃气、仪表厂商都没有责任??
举个不恰当的比方:你花了10块钱买了一瓶500ml饮料,饮料喝完,商家告诉你你喝的是750ml的,要补差价,恶不恶心??
他们不会不思考如何改进服务,提升相关设备的稳定性、精确性,发生差错就拿出那句“ic卡电子计数....以基表为准...”
17年12月份因表异常的问题提前几天申请师傅上门查勘,告知时间段,港华燃气一直未安排。投诉了3次才安排了个师傅上门。垃圾服务不想说什么。
这就算处理结束了??
我家更加离谱,昨天去补了3800元的差额!!!我家机械表和电子表差的离谱,把我未来两年要用的气都给用完了!这种事情肯定不是我一家,他们这种把责任直接推到消费者身上的行为,就是霸权主义!!严厉谴责!!
只要预付费表都这样,多的去了,还有人去法院起诉,结果燃气公司合同拿出来,就败诉了。
垄断行业就是这么不要脸。现在谁能发明便宜又安全的替代品,来终结他们!!!!!!
2018-1-10 22: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