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央纪委,湖南省纪委:
在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方针,提出了以公开促公正的多项举措,反腐是推动改革的巨大动力。改革取得的巨大成绩,不但不能损害老百姓利益,更重要是老百姓有机会分享改革成果。特殊利益集团,一切非法所得应该归还人民,侵占人民财产,侵占国家财富,应该依法处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绝不姑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纪面前不特权。
根据十八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2014年10月广大党员和群众500余人数十次上方访镇政府、县纪委、州纪委,反映我村村干部严重贪污腐败、贿赂违纪违法一事,至今未得到严肃处理,地方政府不作为,互相包庇、推诿,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人不可临驾于法律之上,特别是党员干部。
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我村的问题任得不到解决,老百姓强烈要求上级领导来我村调查处理,现将我村存在的问题反映如下:
1.退耕还林,全村生态林6100亩,干部分了3300余亩,每亩42元,共计13万余元。(已退1.7万余元)
2.2013年达岚镇书记周章,伙同其管辖的覃木阳村支书李诗国,在县建设局报假名,骗取建房维修资金30余万元,全村上报25户,22户当年未建房,而当年建房户一分钱不得。
3.达岚镇书记周章,包庇覃木阳村干部,贪污扶贫款50万元。(五年两项制度款)
4.2013---2014年多报种烤烟面积,骗取国家资金。
5.2012年,危房维修,民政拨款,每户1万元,而村干部只给2000----9000元,其余作为回扣挪为己用。
6.覃木阳村干部拿扶贫款到张家界旅游,吃喝嫖,严重违纪违法。
7.2013年,覃木阳村8、9组道路硬化4000米,计12万元,实际打了1200米,其余钱挪为己用。
8.覃木阳2013---2014年,县组织部、交通局,驻村扶贫资金400余万,不到一半花在工程上。如9组山塘,宝台垅山塘等豆腐渣工程。全村打水井93户,上报106户。
9.2013年覃木阳村四组修公路,“一事一议”10万元,工程不足4万元,其余钱挪为己用。
10. 2013年,村干部把救济款以同建同治名义,把钱塞进自己腰包,贪污8组扶贫款500元。
11. 长田湾修车路,“一事一议”10万元,干部说上面没有钱,把老百姓扶贫款挪用了。
12. 干部全家及亲属吃低保、多报、假报,领取低保钱。
13. 多年来上面拨款维修公路,路不修,把钱私吞了。
14. 多年来,把老百姓一卡通骗去说有扶贫款,办好之后又说没有了,钱到哪里去了。
15. 2014年10月12日,我们村500余人联名上访县纪委、信访局、反贪局、群教办、湘西自治州纪委,要求调查处理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贪污贿赂一案,至今未得到答复,在此期间,上访人员多次受到恐吓、威胁和报复。2014年12月24日,村支书李诗国和其父李代应,将上访人李代俭用扁担打伤,经县人民医院诊断:“手臂多处软组织挫伤”,其医药费、误工费、车旅费至今未得到合理解决,性质恶劣、情节严重。2015年,村干部唆使村民与上访人李代成打无理官司,严重影响村民和谐、社会稳定,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16. 村秘书、乡村医生李红梅,利用职务之便,盗取老百姓新农合资金。
17. 覃木阳村干部拿老百姓扶贫款到县里送礼,资金115400元,所以我村的问题至今未得到处理。
18. 覃木阳村7组组长李代龙,贪污扶贫款、救济款、林业款、捐款9万余元,至今未清账。
19. 2014年,村委换届中,得票多的候选人不当选。
20. 覃木阳村组长李代应,贪污扶贫款万余元。
以上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请求上级领导人入村对我们反映发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2.对上述违纪违法行为人要依法从严处理,警钟长鸣。
3.对多年来贪污本村群众所用资金予以退还到老百姓手中。
4.对调查存在的问题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达岚镇覃木阳村村民代表:李代俭
联系电话: 17774345310
2015年12月18日
李代俭纯粹是疯子
说真话是疯子的话,我看你匿名污蔑人能有多正常!!
2015-12-18 2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