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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天城奇事多

2024-6-14 17:44:3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尊敬的政府相关单位(至少应该有湖东社工委),
湖畔天城小区业主一直在关注讨论有关小区物业费的相关事宜,主要疑问有以下几点,还有相关单位和领导给与答复,不要打官腔,用接地气的方式与老百姓对话,更不要答非所问:
1.湖畔天城业委会同意物业公司针对广大业主是否同意调整物业费做出跑楼许可,但是在跑楼的过程中出现物业人员反复上门让业主签同意,如果不同意则不许签字这样违背跑楼方式的做法,更神奇的是有物业人员误导业主,说是在征集是否同意分公共收益的事情,导致业主被误导签字同意。这事情相信湖东社工委应该不止一次接到这样的投诉。请问这样的跑楼结果是否有效?请回答有或者没有。
2.2017年年底了,马上就要2018年了,现在有的业主主动去交物业费,物业人员竟然在没有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要求业主按照新物业费价格1.89元/平缴纳(之前一直是1.55元/平)。请问目前业委会没有与物业签订新的合同,老的合同早已到期。这样的背景下物业按照1.89元收费是否违法?
3.很多业主担心物业会通过物业费而限制业主开车回家(通过让车库卡片失效或者从小区大门自动识别系统中限制车牌号),请问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但是缴纳车位管理费或者租金的情况下,物业是否还有权利限制业主出入小区的自由?目前很多业主很气愤说物业要敢这么做就会开车堵门,这样的话势必会对业主生活造成不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无权干涉小区业主车辆或者行人自由出入小区的权利。请政府相关单位给予回复,物业是否可以将物业费和业主出入小区绑定在一起?
以上问题,请便民服务员不要随意给出词不达意的回复,更不要把问题甩给物业,直接给一个物业电话让业主自己去咨询。作为政府单位,广大业主想知道这些疑问政府单位是如何理解的,谢谢!
民生无小事!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社工委与居委会已协调业委会进行处理和监督,并于2017年8月31日就小区物业费调整事宜完成意见征集工作。2017年9月3日,湖畔天城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张贴联合公告《关于湖畔天城小区物业费调整意见征询结果公告》,公告内容为本次意见征询同意户数及面积均过半,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8日,业委会张贴《湖畔天城业委会公告》进行补充说明,表示“目前,物业费意见征询仍处公示阶段,如对自己签字结果与公示内容有疑义的,可联系本单元业主代表、业委会秘书及物业公司进行核实;待公示结束后,将更新统计结果,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后续流程。业委会将会一如既往秉承全小区业主利益至上的原则,充分尊重小区邻居们的关切的问题。因此请尽快在公示期内核查,同时,业委会将会密切监督物业的工作。”业委会也根据此公告开展了相关工作。因此,“住宅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由1.55元/平米调整为1.89元/平米,商业街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由2.7元/平米调整为3.28元/平米,并与天津隽丰物业公司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该议题是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汽车停放费和租金的收取,可参照小区的停车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合同。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三)签订并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据了解,小区新物业服务合同还未签订,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按照新物业费标准收取的时间)和签订进展情况,您可直接向物业公司(62850208)和业委会(电话81870069)具体咨询。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工委
湖畔天城,屡见报端! 湖畔天城作为相对进住较早、园区湖东板块比较大的居民住宅小区,园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原本可以把它打造成一个“标杆社区”! 很可惜,有些官老爷以一种碌碌无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没有有效、及时处理民怨。。。
物业费好便宜啊,才一块多。我们都快3块咯
我们小区很一般都1.9了,坑人呀
月底估计要上演堵门大片了。
刚刚外面的烧烤整理完,又要内部整理了,累啊!
等待政府部门的回复和对这几件事情的解读,后续准备找电视台过来曝光介入,从政府到物业看看是不是法盲还是明知违法依然为之
卧槽,你们小区的物业费这么少啊,知足吧
同一个开发商,我们2.75,你们才1.55,太不合理了,我要投诉路劲。
最坑人的就是那个什么技防改造。政府撂摊子了,还是什么政法委主导的。

2017-12-4 1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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