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最近在传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要配备反光背心,电动车窗要有防夹功能。是否属实?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bg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2.15.2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1件反光背心和1个符合gb19151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目的是保证车辆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下驾驶人在车外的可视性,防止次生事故;11.5.9规定“装有电动窗(包括电动天窗)的乘用车,其控制装置应确保车窗玻璃在运动过程中能在任意位置可靠停住或遇障碍可自动下降(缩回)。”目的是将偶然或错误操作引起伤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这是gb7258-2017新增的汽车安全装置和机构方面的规定,因此11.5.9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乘用车,12.15.2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并不适用于2018年1月1日前已出厂但尚未注册登记的汽车,更不适用于在用的汽车。
指的是新出厂的。
应该是2018年1月1日后出厂的车
前几天就辟谣和解释了,你不看新闻的吗?活在梦里呢!
楼主属于消息滞后
楼主凡是真实的不会只有小道消息的,明白这个你就不会有疑问了。
这个是假的,就算是真的,也不会影响已经在使用的车辆的,只会针对新出厂的车要求这种配置。
这次回答的很详细啊,感谢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2018-1-1 12: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