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让人看不懂的《乐惠伴你行》子栏目

2024-6-13 11:49:4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今天(2017年8月15日)晚上,我收看了苏州广播电视总台生活资讯频道《乐惠苏州》栏目,《乐惠伴你行》子栏目。这期的《乐惠伴你行》实在让我看不懂。节目中,被交警展**拦截下来的那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女子,已经实施了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带人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可是,展警官在最后却对她其中的一项交通违法行为,也就是在机动车道行驶拟处五十元罚款,对其他两项违法行为不予追究与处罚。至此,请问《乐惠苏州》栏目组:
出镜录制这期《乐惠伴你行》的那位展**警官,在最后对那位违反交通法规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女子进行处罚时,为什么只针对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对其他两项违法行为,即逆向行驶、违法带人不予处理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即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处罚主体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像那位女子当时的情况,就属于该《规定》中所指出的“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情形,既然这样,展警官就该按照该《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她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与违法带人数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即分别拟处五十元罚款与逆行、违法带人各二十元罚款,合并执行九十元罚款才对,才合乎法律规定。只对她其中的一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明显与该《规定》相违背,至少不符合该《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另外,展警官也是荣获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的交警,在日常执法中,怎么还会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呢?在法律法规方面应该比咱老百姓更为熟知才对啊,要不然,又如何执法呢?既然这样,怎么还如此不了解这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呢?如果了解与熟知,又怎么还会在节目中出现对实施了数项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并未按规定对其数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只针对其中的一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情况呢?这个又该怎么解释?
在此,针对今晚播出的《乐惠苏州》栏目,《乐惠伴你行》子栏目,展**警官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那位女子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带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只对她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拟处五十元罚款的情况,特发此帖提出以上意见及疑问,恳请《乐惠苏州》栏目组在向展警官问明当时执法的具体情况后,给予明确的说法及解释,既然有这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身为执法多年的交警,岂能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呢,实在太不应该了。谢谢!

苏州广电总台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本期节目中该女士存在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载人三项违法行为。民警指出其违法行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理决定,即对其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行为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它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教育违法行为人自觉遵守法律,同时也通过电视节目向广大市民宣传交通安全,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您所指的“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指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和民警的现场处理并不冲突。感谢您对节目的关心和支持!
2017-8-15 23:24:07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