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23名幼儿中毒
教师投毒让人惊愕 亚硝酸盐使用隐患多
“本期头条”是指在监测时间段内,以关键词的形式对本周食药行业最具代表性的事件进行媒体报道综述,聚焦热点动态。
本文的监测时间段为3月29日~4月4日,监测范围包括官方主流媒体、全国性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监测结果显示,“焦作某幼儿园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受到舆论较多关注,相关舆情热度较高。
事件概述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多名幼儿家长反映孩子在解放区萌萌幼儿园因就餐后发生呕吐、晕厥等情况就医。4月1日晚,焦作市公安局焦南派出所发布通报疑似幼儿食物中毒情况。经初步侦查,该事件系该园教师王某投放亚硝酸钠(一种食品添加剂,毒性较强,人体极限摄入量一次最多不能超过0.3克,超量会造***体亚硝酸钠中毒,甚至死亡)所致,作案动机及相关案情正在侦办之中,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4月2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涉事幼儿园目前被警方查封,解放区选择了5所普惠性幼儿园让家长自由选择。64名幼儿中,55名幼儿基本明确分流意向,9名幼儿家长表示考虑后再作决定或让孩子暂时在家休整。
舆情走势及关键节点
从舆情走势来看,以3月29日~4月4日为监测时间段,如图1所示,舆情整体呈现“山峰式”特征,网民关注度远高于媒体关注度,并带动整体舆情走势。
图1 媒体与网民关注度走势图
第一阶段:网曝焦作市某幼儿园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舆情发酵
3月31日22时许,@说不得5871发布微博称,3月27日,河南省焦作市萌萌幼儿园老师下毒导致25位小孩进医院抢救治疗。有一位特别严重小孩在郑州市治疗,为什么本地新闻没播报?
次日7时许,该网民再次发布微博称,入院治疗的大部分幼儿已经出院,并配发了幼儿在医院嬉闹的视频,该视频点击量近6000次。该网民在微博评论中提到,在焦作市领导的压制下很少人知道该事件。
第二阶段:媒体介入报道,焦作市公安部门回应,舆情达到高峰
4月1日,新京报网、上游新闻等媒体介入报道。新京报网发布《河南焦作一幼儿园老师投毒 23名幼儿亚硝酸盐中毒》称,记者从焦作市解放区区委相关部门了解到,事发系幼儿园一名教师向当日中班的幼儿食物中投入亚硝酸盐,目前,该教师已被警方刑拘。上游新闻发布《河南焦作幼师投毒23名幼儿送医 警方:为报复同事》称,记者从河南省焦作市警方证实,3月27日,该市解放区萌萌幼儿园23名孩子食物中毒的原因查明,系一名老师为报复另一名老师,在八宝粥内投毒。
4月1日22时许,焦作市公安局焦南派出所官方微博@平安焦南发布通报,经初步侦查,“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疑似幼儿食物中毒事件系该园教师王某投放亚硝酸钠所致,作案动机及相关案情正在侦办之中,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百度号“人民日报”、解放新闻、网易、腾讯等新闻媒体,“新晚报”“燕赵晚报”“天津广播”等微信公众号,@新京报、@ vista看天下、@澎湃新闻等微博账号纷纷发布相关信息,标题突出“老师投毒”“23名幼儿”“报复同事”等。
同时,一些媒体实地探访涉事幼儿园、采访中毒幼儿家长、聚焦投毒物质为致癌物。如封面新闻发布《焦作幼儿园投毒事件:幼儿园招牌已被拆除》、红星新闻发布《河南一幼儿园老师投毒致23名幼儿中毒 家长:从来没见她笑过》等。网民对事件表示愤怒,希望严惩涉事教师。
第三阶段:焦作市解放区委宣传部发布通报,舆情降温
4月2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解放视窗”通报了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多名幼儿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对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了说明。
央视网、中国新闻网、正义网、网易等新闻媒体,“央视新闻”“中国之声”“新闻晨报”等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华声在线等微博账号发布相关信息。
此外,媒体发布评论文章,从“幼师的‘低水平死循环’” “民办幼儿园困境”等方面反思事件发生的原因。
不同媒体平台对比分析
以3月29日~4月4日为监测时间段,统计不同媒体平台报道量。从图2可以看出,占比较高的信息平台依次为微博、微信和新闻媒体,占比分别为92.46%、3.20%、2.41%。
分析发现,新京报网、中国新闻网、红星新闻等媒体发布的文章关注度较高;在微博平台,@头条新闻、@新浪新闻、@vista看天下等发布的微博转评量较大;微信公众号“光明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陕西都市快报”等发表的文章阅读量较高。
(图3 事件词云图)
通过图3可以看到,“幼儿园老师”“投毒”是舆论关注的重点词汇;其次,事件发生地“河南焦作”“解放区”较受关注;第三,投放的“毒品”名称、中毒幼儿症状等也受到关注,热词如“亚硝酸盐”“晕厥”“呕吐”等。
报道内容分析
以3月29日~4月4日为监测时间段,按转载量排序,新闻媒体相关报道的热门文章如表1所示。
通过对热点文章进行内容聚类分析可见,媒体的主要关注点包括以下4个方面。
第一,关注事件进展。如中国新闻网、央视网等媒体发布《河南23名幼儿食物中毒事件:幼儿园被查封 投毒教师被拘》,新京报网等媒体发布《河南幼儿园投毒案续:幼儿园被查封 分流64名幼儿》。
第二,关注中毒幼儿情况。如中国网发布《河南焦作一幼儿园老师投毒 23名幼儿亚硝酸盐中毒》、看看新闻发布《焦作幼儿中毒事件通报:1人症状较重送郑州救治》、澎湃新闻发布《幼师投毒23名幼儿入院 1名症状较重》等文章表示,目前,23名入院幼儿除1名症状较重送至郑州救治外,还有6名儿童留院观察治疗,其他幼儿已陆续出院。
第三,探访涉事幼儿园和投毒老师情况。如封面新闻发布《焦作幼儿园投毒事件:幼儿园招牌已被拆除》表示,出事的萌萌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位于焦作城郊,只有大中小三个班,共有50余名学生,但连校长夫妻在内仅有4名教师,这个幼儿园主要面向外来打工人群,收费很便宜,同时又会教孩子识字和算术,所以有很多家境不是很好的家庭都会把孩子送到这里。事故发生后,该幼儿园已被查封,招牌已经拆除。红星新闻发布《河南焦作幼儿园投毒老师:不爱说话,从来没见她笑过》称,一位中毒幼儿家长表示,投毒的是专门教小班的老师,她不爱说话,从来没见她笑过,每次去接孩子,她将孩子从教室叫出来,也不跟家长打招呼。
第四,对亚硝酸钠进行科普。如《科技日报》刊登《亚硝酸盐正常添加无害 超量可致死》表示,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称,亚硝酸钠是亚硝酸盐的一种,纯品和食盐外观一样,都是白色颗粒状,肉眼很难区分。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一种,肉类制品中亚硝酸盐主要用于防腐,可抑制肉毒梭状芽孢杆菌的增殖,同时起到上色的作用,还可增加火腿风味。作为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使用量很小,每公斤食品仅需几十毫克。同时,亚硝酸盐是剧毒物质,***摄入0.2~0.5克即会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科副主任医师李安表示,亚硝酸盐中毒后,人体内血红蛋白会变性,失去血氧能力,可以看到在皮肤黏膜比较薄的地方,如唇周、耳朵尖、甲床等部位呈现紫黑色,也有一部分人会出现胸闷、憋气、呼吸急促等症状。由于亚硝酸盐会扩张血管,量大时会使病人出现休克、惊厥甚至死亡。
微博与微信分析
以3月29日~4月4日为监测时间段,按转评量排序,热门微博如表2所示。
以3月29日~4月4日为监测时间段,统计微信平台相关文章的阅读量,按文章阅读量排序如表3所示。
网民评论
1. 肯定有关部门的及时介入
@猎户座边缘:这次政府应急预案做的很好,把孩子安全放在第一位,安抚很及时。
2. 对事件表示愤怒
@千黛汐rebecca:这个老师真的是歹毒啊,简直毫无人性。
@章鱼小姐不吃丸子:每次看到这种新闻都气的浑身发抖,怎么有这么心理阴暗的人。
3. 希望严惩涉事教师
@莆pjfdv: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涉事老师的刑事责任。
@十染:我知道求判死刑没用,那就求一定要严惩吧!
4. 质疑幼师行业门槛低
@欧阳钢砣铁:希望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高幼儿教师入口的门槛,提高幼儿教师的待遇。
5. 呼吁理性看待个案
@小小_面包:只是有个别不负责任的人当了幼儿教师,而不是幼儿教师都很不负责。
舆情点评
从事件发生的时间点来看,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材发霉事件刚刚过去不久,使得与孩子相关的食品安全话题高度敏感。特别是此次事件把“幼儿园”“亚硝酸盐”“投毒”等一系列的敏感词汇联系起来,受到舆论特别是幼儿家长群体的高度关注,愤慨情绪凸显。
从事件性质来看,本次事件由人为投毒所致,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从舆论反应也可以看出,网民的愤怒情绪集中指向涉案教师,呼吁严惩的声音占据主流。从事发开端看,有关部门在最初采取了封堵消息的措施,虽然处置、调查等工作开展较为迅速,公安部门的官方微博也通报了相关情况,但时间上还是落后于媒体,信息发布的不及时甚至封堵,“挤牙膏”式的回应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舆论引导被动。及时主动的发布相关信息,应该是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常态。
从中毒物质来看,涉及“亚硝酸盐”的中毒事件已经发生多起,去年年初河北省灵寿县也发生过幼儿园亚硝酸盐中毒事件。此事件是由于炊事员在烹制菜品时,误用了他人遗留在厨房的亚硝酸盐而造成的。亚硝酸盐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作肉制品的护色剂和防腐剂,一次食入3克即可导致死亡,且其外形与食盐相似,较难分辨。亚硝酸盐的规范管理和使用问题还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虽然国家对亚硝酸盐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但在买卖上,因为亚硝酸钠是易得化学品,无法进行管制,在一些调味品市场以及电商平台中,买到亚硝酸盐并非难事。此类物质的使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对于亚硝酸盐的管理及其替代品的研制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