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8月买的房,出卖方是(苏州锦派置业有限公司),买房时销售合同附图及沙盘上8#西侧均为配电房,房子现还未交付,但看到开发商已经将配电房变更成了小洋房,已咨询过销售,销售告知,之前打过电话通知过就可以变更不需要业主的同意,但另外又咨询过吴中开发区的规划部门,告知我在17年的4月份开发商报的方案变更,且因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签字的单子所以才审批的,本人也咨询过专业律师意见,存在以下问题:1、卖房后,依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申请变更的内容涉及提高容积率、改变使用性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那么我们的主管部门是怎么通过这家公司的方案变更的???
2、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有设计变更的需要书面通知买受方得到允许后才能变更,买房者均未收到书面通知开发商怎么就变更了,主管部门怎么又通过了???
3、2017年1月份的时候就有买房者反映开发商将配电房改成了小洋房,且已在建了,根据主管部门的反馈开发商是17年4月份的时候开始报变更方案的,那1月份的时候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建楼,属于违建,怎么没有人管,居然还通过了方案变更????
这里种种的漏洞,种种的不解,反馈过后无人回复,让我觉得心寒,但我仍相信政府是公正的,我期待开发商负责人和我们主管部门给我一个交代,谢谢,否则我也只能对这种不公继续投诉,向上继续反映!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核,该项目方案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项目容积率、绿地率及配套设施等各项指标均满足土地拍卖时的要求。关于《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的内容针对的是整个项目地块,变更后该项目并未提高容积率,未改变使用性质。变更时建设单位已提交已售业主书面签字文件,如业主有疑议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另此次变更是调整配电房长宽比例,面积基本不变,将原15#楼改为住宅,并不是将配电房改为住宅。吴中区规划局
投诉后开发商随意变更,规划随意审批,投诉无人处理
网友:
您好!经核,该项目方案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项目容积率、绿地率及配套设施等各项指标均满足土地拍卖时的要求。关于《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的内容针对的是整个项目地块,变更后该项目并未提高容积率,未改变使用性质。变更时建设单位已提交已售业主书面签字文件,如业主有疑议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另此次变更是调整配电房长宽比例,面积基本不变,将原15#楼改为住宅,并不是将配电房改为住宅。
吴中区规划局
可笑,根本没有书面的通知,哪里来的签字的材料,拿不出真凭实据就走司法渠道,这算不算是政府和开发商一起压榨老百姓,没事,我会继续投诉。。。
2018-1-30 15: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