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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姑苏区物价局行政不作为、拖延的实名投诉二

2024-6-9 8:03:5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1、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2015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第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将行使行政职权的依据、程序和结果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
(1)请贵局明确告知该举报案件目前是在初核阶段还是立案阶段?
(2)请贵局明确该举报案件是否(因为举报人向法院起诉而)暂停调查?
2、贵局答复未实事求是。
(1)贵局称:“因该举报案涉及多家单位。。。,且举报人拒绝进行调解。。。”,请问贵局什么时候征求或主持过调解?请贵局实事求是,不要误导社会公众。
(2)贵局称:“因该举报案涉及多家单位、专业性较强。。。,案情较为复杂。。。,因此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不就举报了苏州电信这家垄断上市公司和它的一个营业厅吗?事实与证据不都在这吗?我一个普通市民都没觉得专业性有多强、有多复杂,贵局作为专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的专门机关却觉得复杂,颇为牵强。
(3)贵局称“目前在依法依规推进当中”。但举报人在6月23日电话询问贵局办案期限多久?贵局答复一般是半个月。然后6月26日贵局来电称由于举报人向法院起诉,所以根据所谓“法律优先原则”,暂停举报案的处理,等待法院判决后再处理。所以贵局究竟是真在调查处理还是暂停调查?
3、虽然立法有缺陷,其它行政机关执法办案均有期限规定,确实未对价格违法案件处理的具体办案期限予以专门明确。但并代表人民群众无知情权,贵局办案可以无期限,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让人民群众无期限地等待。公正和效率是行政机关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行政机关还要依据行政效率原则。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基本人权和公平行政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高行政效率。
该案拖延这么久,究竟是案件复杂还是其它原因,举报人也将试目以待,与社会公众共同依法监督贵局最终需要多久处理?是否会让人民群众在“马拉松”式处理中感受到“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您对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的举报目前正依法按程序办理,将于案件办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不存在“暂停”的问题。案件办理期间,我们也将及时与您联系,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听取您的意见。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姑苏区物价局
2017-8-2 13: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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