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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昆山滨江皇冠花园未出售车位不租

2024-6-9 3:39:5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上次投诉滨江皇冠花园(地址前进西路虹桥路路口),开发商的未出租未售出车位,不给业主租赁。要求业主只能租到人防车位位置。其他车为只售不租。
开发商说明业主楼下的车位只售不租,而强制要求业主只能租赁人防车位,不是违反《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么?
只要是未出租未售出车位,业主都有权租赁吧?为何开发商不允许,我们投诉不见相关部门处理。
谢谢
网友您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网友您好!您在寒山闻钟论坛上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地下停车位的相关问题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拟出租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要求承租车位、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给未购买或者未受赠车位、车库的业主,每户业主只能承租一个车位或者车库。 目前对于如何划分地下停车位出租车位的位置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提供您的联系方式,方便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谢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住建局答复如下:关于业主反映的车位问题,我局房管处正与滨江皇冠小区开发商进一步沟通协调。我局房管处工作人员已与业主沟通,将相关情况告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这个问题有人投诉过,只要有车位租给你,没规定你要租啥就租啥。反正你要租,提供就可以,位置没规定。
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 看懂这句话!只要是空的,未出租,未售出的车位,业主就有选择权。
我只是提醒你,这个住建局答复过。再说了,规定上那句规定选择车位的权利在业主?上次的帖子投诉的是,人防车位已经出租完毕,然后产权车位开发商就在小区小角划了一片区域用来出租,住建局就说,没问题。 我们小区这点还算好,反正地下车位你租你买位置随便选(人防除外),只要没人,但是租赁的如果车位有人要,协议上说了,你可以优先购买但是你不买都得让出来,有车位就再安排没车位就退钱。
13773166671
要买要租量力而为啊

2017-12-15 11: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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