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二胎政策遭打脸:一农民党员生二孩被开除党籍
作为一个农民,在全国已经全面放开二胎政策鼓励生育的背景下,我享受了特殊待遇:因为生了2个小孩,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纪委在2年后2次立案,只为来开除我这个农民的党籍。
我名李芝玖,今年37岁,家住金石镇罗干村15组,任上一届村委纪委委员。任职期间,严守党纪,廉洁奉公,一心为群众办实事,村民有口皆碑,这些情况是不是自夸,可以到村里搞调查。
2015年6月生下第二胎,我自觉主动向计生部门交清社会抚养费,结案上好户口。当时国家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放开二孩政策。
在今年3月的村支委换届选举中,我得票最多;4月份村委换届选举中,我又得票最多。但是,镇党委驻村工作人员说,因为我超生,已经被立案,所以没有选举资格。
因为对此毫不知情,所以我主动多次追问有关领导了解查清此事的原委,问了驻村干部12次,问了金石镇党委副书记7次,问了金石镇党委纪委书记9次,问了金石镇长4次,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直到2017年5月22日,我才接到金石镇纪委没加盖公章的《立案通知书》,但是时间是2016年8月15日的。
因为我一直问一个说法,于是6月份我接到了2017年6月18日金石镇党委撤销2016年8月我的【2016】3号立案书的决定,同时又接到6月18日金纪案【2017】1号立案决定书。
2017年7月29日,我收到了开除我党籍的决定书,时间是从7月17日生效。
我对此案处理表示严重不服:
一、为何2016年8月15日立案,却没任何人通知我?而是等到2017年4月底彩拿出来?而且没有盖章?这个立案决定是不是后来补的?之后撤销立案又再次立案,程序上是否有问题?
二、金石镇跟我同样情况的人有十多个,为什么只处理我一个人?如果说不知道那是骗人的话,因为镇里通知这些人也不能参选。这是选择性执法吗?
三、国家已经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但是我生育了两个孩子,即便是当时超生,为何在2年后鼓励生育的背景下开除我的党籍?这是给国家的二孩政策打脸吗?
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罗干村村民 李芝玖
2017年8月20日
2017-08-27 14: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