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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兴旺车辆检测公司欺诈百姓”的回复

2018-7-17 2:10:15发布52次查看
关于《湘西龙山县兴旺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欺诈百姓》一贴的回复
各位网友:
近日,一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登载题为《湘西龙山县兴旺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欺诈百姓》贴文后,我队高度重视,立即对网贴所反应的问题进行相关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龙山县兴旺车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原隶属于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4年7月按照湖南省公安厅(湘公交传发〔2014〕226号)文件的要求,所有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实行社会化自主经营,现龙山县兴旺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属于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属于个人。交警部门只对其起监督职责。
二、针对贴文反映该站欺诈车检司机,讹诈钱财,反复交钱一事,我队对该站进行调查后证实该问题不属实,该站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州价费〔2015〕37号文件的要求收取,经调查网友说的检测6次后才合格并收取了两次复检费情况属实。而检测站按照收费标准应收取该网友四次复检费,所以不存在讹诈钱财,反复交钱一事。
三、该网友反映的“为什么车检2 、3、 4、 5 次 速度都不合格,最后一次合格……”该情况不属实。机动车检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其检测数据、检测照片、检测视频实时同步传输到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监控中心,检验项目合格与否完全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监控中心评判,有严格的、专业的判定依据。
四、就贴文中“为什么在多次车检中龙山县兴旺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态度十分恶劣……”的内容,检测站对帖子里提到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全体员工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服务意识,为车主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并向社会承诺:从制度上落实,加强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美化服务语言;并在站内公示投诉电话,希望广大驾驶员下次去检测车辆时,监督检测站的服务,争取让广大驾驶员满意。
最后,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  
  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5年9月22日
这样的回复,没有意义,完全是替检测站说话
“希望广大驾驶员下次去检测车辆时,监督检测站的服务,争取让广大驾驶员满意。~~~~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
希望交警蜀黍不是扯谈滴~~~
车辆检测站黑的杂事。。我车明明天天开到的,他讲我刹不行,那你没踩死,当然刹不住车啦。
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来来来,告诉网友,新买的皮卡车为什么也要交钱交两次?开票的那个胖子自己说的,不管什么车,至少要交两次钱!我是卖车的,新车交两次钱检一次就过。但是钱却必须交两次,交警队,解释一下!
请交警调查的领导以一个普通车主的身份去感受一下就什么都清楚了!
继续
强烈要求公布检车公司法人是谁?
公安局的回复让人失望.极度恶心
2015-09-23 16: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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