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景瑞蓝誉湾(又名景瑞御江山)的业主,于去年9月份拿房装修,至今已经近10个月拿房时间,今天收到物业信息表示要收取业主临时停车费,150元/月,电话过去咨询后物业人员讲这个费用是临时停车费,业主也可以每次进出交钱,主要是为了方便业主进出所以按月收取业主这笔费用,那么我就想问下了,为什么地面上的车位不能出租?物业人员回答说是临时车位,供访客停放,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通知》第一条明确表示小区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选择出售、附赠或租赁方式,禁止只卖不租;而地下车位目前正在销售,但人防车位却不能租赁,物业人员回答说还不满足交付标准,目前地下只有一二期车位在卖,但是地下一二期车位已经可以正常停放使用,那么请问下景瑞物业,地下车库交付验收还要分一期二期?不是整体验收交付使用吗?另外说是地产负责车位销售,他们物业部负责,那请问物业有收取停车管理费吗?为什么人防车位不能使用不能租赁?而且地上车位并没有标记临时车位,说年底才会租,目的是防止地面上的车位被租完,三期业主交付后就没有车位了,那为什么要因为你们的管理方法及措施而让我们一二期提前入住的业主缴纳临时停车费?并且临时停车费不能保证我们业主有指定车位可以停车,依然是谁停的早就有车位,停的晚就没车位停的现象,这和规范停车有什么关联吗?这不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吗?其实不就是景瑞物业促销地下车位的一种手段吗?你不买的话就必须要和访客一样缴纳临时停车费,要么你就别停小区!请问住建局及物价局景瑞物业这样做合法吗?并且收费标准也没有进行公示,临时车位没有进行标记,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地上车位只收临时管理费不进行租赁,希望贵部门速度给予解决方案!谢谢!本人有相关收费提示短信及通话录音可供查证。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因小区交付不久,目前入住率较低,为了提高车位利用率,誉蓝湾名邸小区地面车位采用比较灵活的无固定车位租赁方式,业主可按每月150元进行缴费,目前有月卡和季卡两种方式,也可按临时停车实行计次收费,临时停车收费5元/次,2小时内免费,连续停车不超过12小时为1次,超过12小时的重新计收。网友可参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85 号)文件,对于其收费合法性建议网友也可向物价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经向物业公司了解,目前人防车库未交付,暂时无法租赁使用,建议网友可向人防部门进行咨询。目前,地面车位能正常满足业主使用需求。针对开发商产权地下车位,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及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合理的租售结合方案。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7-7-29 14: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