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厍公路西村桥两边的村民在公路控制区內进行旧房翻建,二层变三层,农房变别墅,原地基的东.西.南.北,都在变动与扩大,明显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之相关规定。据说:该些在建项目均有当地的规划部门按现有人囗进行规划许可,并非以老宅基的"四址不变"为翻建原则,因此,在公路控制区內进行"扩建"是比比皆是.规划许可部门难道不知道有这条松厍公路?需要进行安全距离的保护?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之相关规定这么地"置之不理?请公路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并及时地关注制止.否则会愈演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政府制订了多年的行政法规,政府的行政机关怎么能这么地"枉法",难道松厍公路西村桥两边是"特区"或"法外之地?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交通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勘,在松汾线西村桥南两侧各有一处在建房屋,经向金家坝社区跃进村村委会了解到,上述两处在建房屋属原地翻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不存在扩建现象,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之相关规定。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金家坝农村控违队高度重视,立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西村桥附近房屋属于原地翻建,并不存在违建现象。谢谢您的关注!
2017-8-14 16: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