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花海公寓因开发商的问题不能按合同交房,因本人急需房屋,没法子只好将房收了,准备自行装修一下,目前公寓物业公司没有接管,也没有任何服务,物业费却收了一年了,现本人要求物业公司退还物业费用,等物业公司正式接管并提供服务时交纳,请相关主管部门查处物业公司的违规情况,并给我们业主一个说法?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完成交付手续的次月起,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第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据了解,星湖花海公寓已由物业公司接手管理,房屋交付后,业主应当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我局将会会同属地社区、街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履行管理职责。相城区住建局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关键是物业公司根本没有任何服务?
2018-3-14 08: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