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3月21日11:04收到手机短信,告知3月份应交税费为3月应交水费为3元,感觉服务温馨,能提醒用户。3月31日13:45左右前往新街口服务网点:方洲路633号北5幢104室取号缴费。窗口服务人员在收取3元现金后告知为响应国税局号召,从3月份开始都没有纸质发票了,只有电子发票,打印信息会在交费后发送到手机上,可以在柜台边的黑色机器上自助打印。随后我告知该名工作人员,我并未收到短信,工作人员前后反复同我核对了3遍手机号码,一再问我是否收到短信。我把手机掏出来,告诉她,如果有短信的话手机会显示,现在就是没有短信,如何“自助打印发票”。该工作人员说,如果现在没有短信的话,1-2个工作日内就会收到短信的,到时可以再来打印。我告诉这名工作人员,我赶时间,于是该名工作人员问我要发票有什么用?是不是要报销用?我告诉她,这是我的事没必要像她交代,且个人觉得缴费提供发票是应当的。随后工作人员告知我,他们只负责收费,不负责提供发票。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y4mdy1mte2na==.html在和工作人员反复交涉后,始终没有收到工作人员手口中说的打印发票的短信。工作人员随后用手机对着收费显示器拍照后打印发票,但我手机上也没有任何关于缴费的信息。工作人员告知我,他们没有义务帮忙打印发票,且再一次告知他们只负责收费,不负责提供发票。在我询问没有收到短信怎么办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表示会帮忙反映给水厂,他们不管,另外也请我自己打电话给水厂反映情况。现提出如下问题咨询:1. 该服务网点提供的宣传页上2015年第84号公告,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上的2015年第84号公告的文字略有不同,请问宣传页上的公告出处是何处?宣传页上电子发票样张为彩底红章,现场打印的发票是黑白的,请问报销效果是一样的吗?2. 本人第一次接触电子发票,在没收到短信也没操作过自助打印机的前提下要如何自助?如果服务网点的工作人员只负责收费,不负责提供发票,也不普及自助打印,那请问如果家中60岁以上老人来缴费该怎么办?3. 服务人员所说的,“当场没有收到短信,会在1-2个工作日后收到短信,到时可以再来打印”,不管腿脚便不便利都要来回跑吗?4. 2017年3月之前,缴费时工作人员均打印纸档发票,请问如果按照该服务人员说的,他们只负责收费,不负责提供发票,那之前的发票都是怎么到本人的手中的?5. 本人与3月21日收到短信告知应交水费为3元,此次打印的电子发票上显示开票日期为3月20日,金额为3.45,但是我的缴费日期是3月31日,缴费金额为3元,且收款人姓名与发票上也不符,请问是为什么?6. 至今本人未收到自助打印发票短信,当时服务网点工作人员说会帮忙反映,请问该服务人员,反映后结果如何,下次缴费在您们不帮忙打印发票的前提下,我还能正常收到短信吗?水费如此,煤气费呢?7. 清源华衍水务官网上所写的“服务网点”中服务内容为哪些?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 为了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业务公告”,优化服务,方便用户保存,我司作为园区实行首家电子发票单位,于3月开始实行电子发票。推行前虽然在我司网站、微信、网点、小区、广场进行了宣传,但还存在不足,我们在积极改进。非常感谢您对我司推行电子发票等服务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于您的意见,我司非常重视,并做以下说明: 1、 发票的打印无论是黑白的还是彩色的,其效应都是一样的,不影响报销,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底84条)第三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2、 在推行电子发票的同时,我司近期也安排了工作人员在各网点协助、指导用户获取电子发票信息、打印电子发票,对于无法进行自主打发票的用户,网点工作人员也会给打印纸质发票。您也可以使用我司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进行交费,我司会将开票信息以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送到您的手机,您只需上网进入开票平台自行打印发票,不必再奔波到网点开票,对于不便于此种操作的用户,也可以到各网点进行交费和打印发票。 3、 电子发票是一种新的开票模式,与原先实行的纸质发票的模式有所不同,因此会存在开票人和收款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但不会影响用户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基本使用规定,此点税务局是认可的。 4、 对于用户获取电子发票的便利性方面,确实还有许多改进的工作要做,我司也在积极收集相关信息,改进我司的服务,提高用户的体验。对于工作人员服务方面的不足之处,我司将会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相关的培训。 再次感谢您给我司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给您造成的不便和困扰,表示歉意。 今后如有用水方面的问题,可拨打我司24小时服务热线69111000或关注我司微信公众号(水之道苏州清源华衍水务)!
2017-4-1 16: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