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关注了吴中供水,能查历史水费很方便,但对照交费标准,发现严重不符,后听人说内含每户8元的一个费用,且与用水量无关,对此很疑惑,请结予解释并希望取消不合理收费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我司根据吴政发【2007】126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政府委托自来水公司在收缴自来水水费时同步收取居民生活垃圾费。收费标准为4元/月.户。感谢用户对我司工作的关心。
吴中供水有限公司
2017-4-7 19: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