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周行吴宗村原工农小学处目前都私人建了违章建筑用于生产,这块地原属小学理应是村集体用地,而目前正处于海虞镇“三查三纠”期间,请问海虞镇政府,为何在这些村里用地上违建还未拆除的情况下就开始整治百姓附房,是否应该先拆村集体用地上的违建再来拆百姓附房违建,这样才能让百姓信服!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aiolos006”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1、纠正民宅超占面积是根据《苏州市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及常熟市人民政府《关于彻底排除彻底整治三合一和群租房消防隐患的通告》进行的,而在集体土地上的企业厂房都有租赁合同,平时也有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符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2、海虞镇“三查三纠”工作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农宅拆违结束后进行企业三查三纠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aiolos006”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纠正民宅超占面积是根据《苏州市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及常熟市人民政府《关于彻底排除彻底整治三合一和群租房消防隐患的通告》进行的,而在集体土地上的企业厂房都有租赁合同,平时也有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符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2、海虞镇“三查三纠”工作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农宅拆违结束后进行企业三查三纠工作。
感谢您的关注。
2018-7-30 1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