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瞰湖花园1-2期于2018年4月出售车位,价格6.5万/个,而同属于一个小区的绿地瞰湖花园3期将于2018年5月底出售车位,价格却涨到了7.6万/个。
现有几点意见需要咨询或投诉:
1、同属于一个小区,3期业主为何没有享受1-2期业主的购买价格,这对3期业主来说显失公平,而且车位售卖时间仅相差一个月,试问如果同时出售,那么3期业主也可以6.5万/个来购买车位,但开发商为何不同时出售,这种变相涨价是否属于过于明显地针对绿地3期业主??绿地3期业主的权益需要政府来保护。
2、目前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开发商实行以租代售的方式与业主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合同期为20年),请政府人员出面解释,该合同在20年以后是否可以无条件继续有效??
3、既然是长期租赁合同,那么每月的租金是否应遵循政府指导价格???目前苏州市新区车位租金每月上限是240元(不含管理费),这种长期租赁合同的租金价格(7.6万20年,每月平均316.7元租金,不含管理费)远远超出政府规定,是否合法???
以上问题请有关部门予以解答,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小区停车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一般情况下,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但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做到明码标价公示,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经调查,苏州瞰湖花园1期、2期地下车位使用权于2018年3月30日推售,售价为65000元/个,3期地下车位使用权预计5月31日推售,预计推售价格为76000元/个。1期和2期与3期分属同一个社区的不同地块,我司对于地下车位使用权价格制定是依据项目车位成本费用并参照周边社区车位使用权价格,且本次价格略低于周边社区车位使用权价格。关于合同时间我司严格按照《合同法》第214条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我司在与业主签订的地下非人防车位有偿使用权协议中约定:“车位使用权期限为该车位交付后20年,该使用期限届满后,业主可以继续使用,但车位使用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房屋及车位所对应土地的使用年限;在协议项下车位交付满20年后,业主仍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车辆停泊服务费等费用。本次车位使用权出售尊重业主自愿原则,业主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购买本批次车位使用权或至物业租赁车位。【高新区发改局】
同求有关部门领导关注,予以解答!
顶起来!!为啥开发商可以任意涨价?为何卖一二期时候三期不一起卖?这违反了市场公平原则吧?
同求有关部门领导关注,予以解答!
顶一个,求解
关注,等房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答复
有关部门请关注
请有关部门给予答复
顶起来!!
为啥开发商可以任意涨价?为何卖一二期时候三期不一起卖?这违反了市场公平原则吧?请相关部门领导给予解答!
顶起来!请相关管理部门给予合理解释,我们老百姓也是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
请相关部门的领导加强管理力度,不能使得无良开发商哄抬价格,捣乱市场,老百姓赚的都是血汗钱,同为科技城,同样的价格,为何有些小区却是70年的租赁合同。
求相关部门领导管管,求各方媒体关注,无良开发商恶意哄抬价格,买卖车位相隔不到一个月,却要老百姓多出1万多的血汗钱,老百姓要求的公平,公正去了哪里。
同是一个小区,为什么三期要比一二期多花1万多,前后只相差1个月而已。
同求,为什么瞰湖花园三期车位比一期二期贵了一万多。
请相关部门予以解答,谢谢!
同在科技城,中航交房的时候就开始卖车位,绿地捂盘到现在,就是为了涨价。
2018-5-23 11: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