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12万卖儿子 终被判刑
2024-6-5 19:47:5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现在很多人们都在说虎毒不食子,并且现代社会的父母可以说也是非常宠爱自己孩子的,如果您现在听说自己的亲生父母要卖自己的孩子,您应该是不相信的,但是这样的事情确实发生了。
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但在乐山市夹江县竟有这样的父母,准备以12万元的价格将仅4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卖掉。打拐志愿者仔仔千里赴川,苦心劝阻亲生父母莫卖儿。近日,经夹江县法院审理,两被告人李某、杨某系拐卖儿童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依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4月21日,仔仔从广东来到乐山夹江。因为他在网上看到一则送孩子养的信息,并且要价12万元,他便以“买家”身份过来看看。经仔仔初步分析,孩子应该是两人的亲生儿子。说到12万元的送养价格,孩子母亲杨某说,她是不想孩子跟着自己受苦,找个好人家,他们也放心。
孩子的亲生父母卖亲生儿子,却美其名曰“怕孩子跟着自己受苦”。殊不知对于孩子来说,残忍的事就是离开父母,他需要的就是在亲生父母的身边健康快乐地成长。况且他们把孩子作为交易对象,以获取金钱为目的,其真正的用心显而易见。
孩子的成长需要爱的空间,而此对父母的亲情何在?如此扭曲的亲情已经丧失了人本身的特性——舔犊之情,虽卖儿未遂,但其初衷和行为是恶劣的,此举断断要不得。
虽说法不容情,但此案中卖儿父母缓刑3年,为的是给他们养育孩子的时间,也让他们明白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明白国家和社会的良苦用心。
这次卖儿风波,让我们看到社会丑陋的一面——亲生亲卖现象仍然存在,全社会和执法部门都应齐心协力,构建儿童安全体系,共同打拐;也让我们看到阳光的一面——打拐基金会的存在、“仔仔们”的存在、法律温判的存在;相信卖儿父母李某、杨某定会深刻反省自己的过错,痛心悔改,做一对合格的中国父母。同时,此案也告诫那些欲卖儿求金的人们,关爱儿童识正途,扭曲亲情要不得。
相信看到了这里,应该会有很多人们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同时也对这样的一对父母而感到非常的鄙视和失望,连自己的轻生儿子都可以卖,简直和丧失了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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