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我向嘉业阳光假日小区所在高盛物业预交了2018年整年的物业费和一个地上停车位租赁费。2018年暑期,新物业公司物源物业以高盛物业未移交为由,要求我补交从2018年6月1日起所有的物业费和停车费等一切费用。当我说这是重复收费,工作人员振振有词让我去找杭州高盛办理退款手续,,他们不负责办理,且又未说明如何办理退费。几次,物源物业因未办退费和向新的物业公司缴费,身为业主出入自己的家都受到干扰。难道物业眼里就只有钱?真是让人寒心。 因为新老物业交接不到位,将责任转嫁业主头上,让老百姓去奔波跑腿,请问相关部门“为民服务”宗旨何在?发生了此问题,政府机关监督职责何在?
复帖人一句“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指教一下新老物业交接的后遗症是否该业主担责,如是,该走哪些法律流程?盼复,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查原嘉业阳光假日物业在狮山街道已无项目,具体老物业退费地址可询问新物业,若老物业不退钱,可走司法程序,具体法律流程请咨询律师或法院。感谢您的来访。【狮山横塘街道】
正常的新老物业交接如果是在比较和谐友好的的气氛之中进行的话那么就会在业委会的陪同监督下进行现场进行财务台账明细、各种合同档案工程档案业主档案等等、设施设备状况(包括电梯、水电费等等)、建筑物外墙、绿化、保洁、保安等等现在进行点检验收签字盖章。业委会盖章然后才算是正式交接完毕。之后一切问题均有新的物业公司承担,除了交接时候另行补充说明的除外,你可以到你们小区业委会去查看一下当时的交接手续表,找业委会就可以了。否则的话那就是业委会失职。
答非所问,又是敷衍了事。
新物业没有接收到老物业的授权和退款,那新物业就有权收进入小区管理期间的物业费的。业主找老物业办退款。
2018-11-30 16: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