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百姓呼声负责同志:
您好!我叫张元香,系安化县坪口镇人。今向您反映湖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拖欠我及其他几个快递员半年工资达九个多月一事。请督促顺丰快递公司按原所签合同及时兑付工资,并要该公司员工宋旺赔偿我因其在2016年的招标过程中用“弄虚作假”的欺骗手段,致使我失去继续经营顺丰快递业务,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期失去收益的损失12万元。
2015年3月27日,我经过之前多次与顺丰快递益阳分公司主管宋旺交涉,以每个快件七元的起步价(其中被宋旺索要每件一元的“回扣”)签订了《快递业务委托协议书》,时间从2015年4月1日开始,我负责派送桃江县内的马迹塘、大栗港、武谭、三堂街、鸬鹚渡和沾溪等6个乡镇的顺丰快递业务。
过了两个月,宋旺在电话中对我说“公司作了价位调整,由七元减少到五元”。闻听此事,我立马赶到益阳给了他1000元红包后,他承诺仍按七元一个和我计算(其中包含宋旺索要每件一元的“回扣”)。我和快递员每个月的工资,由宋旺告之我,然后由我去税务局开发票,交宋旺上报公司再由公司汇款到我卡上,然后由我向快递员支付工资。
但从2016年4月1日至9月30日,益阳分公司(宋旺)未向我提供工资数据。致使我和快递员至今没有领到这半年的工资。尽管我多次催问,但他们却说要我补签2016年4月1日至9月30日的合同后才能发放。而且,宋旺在2016年11月24号下午发给我这6个月的工资结算表,上面显示却是每票5元。我当即提出了异议。
由于宋旺“雁过拔毛”、“弄虚作假”致使我失去继续在桃江经营顺丰快递业务等问题,我曾于11月中旬向省内有关媒体进行了投诉。后宋旺委托原桃江主管袁奇峰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说宋旺同意把所收红包礼金(4400元)及前期索要的“回扣”(12897元)退回给我,并约定去年12月3日10时,公司派员到安化东坪处理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3号,我一早从安化坪口赶到东坪。结果直到下午1点半才会面。见面时原桃江主管袁奇峰,要我补签2016年4至9月份的合同,但计算标准却只有5元一票。我拒绝签字,并要他们提供顺丰总公司“降价”的文件。
之前,我曾经多次向宋旺与袁奇峰提出续签合同一事,他们答复说合同是自动续签的。而我于2015年3月27日所签订的合同是以每票7元的起步价结算。难道益阳分公司故意拖欠半年不计算工资,然后单方面克扣我们的血汗钱?难道所谓的自动续签,是由7元降到5元吗?
在东坪会面的当天,我提出“如果降价,必须以总公司的文件为凭!”袁奇峰主管说回益阳向领导汇报后把结果反馈给我。可一直没有回音,而快递员时常打电话催讨他们的工资。直到12月9号,我便主动联系袁,问他合同上7元和5元的问题。他说:“经理解释,(补签新)合同就是文件。”我仍然提出了异议。
去年12月25号,由于员工不断给我打电话催讨他们应得的劳动报酬--工资。我便致电益阳分公司经理徐智(音)讨要工资,他说第天回复我,但直到今天(2017年1月4日)仍没有回音。而我原负责的桃江县马迹塘、大栗港、武谭、三堂街、鸬鹚渡和沾溪等6个乡镇的顺丰快递员,在向我多次催讨他们的血汗钱。
再过20多天就是春节了,请红网百姓呼声帮我维权。一是要求湖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按去年所签合同计算7元一件的快递,把2016年4至9月的工资支付给我,以便我向我所聘快递员支付工资,毕竟拖欠九个多月了,好让他们回家过年;二是督促宋旺退回勒索的“提成”款12897元和礼金4400元:三是要宋旺赔偿我失去后期经营的一切损失12万元。谢谢!
无法无天,希望政府干预。(东方亮剑)
这应该算是私人恩怨吧
2017-01-04 16: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