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在进步的,苏州98年制定的地方法规开始禁摩限摩到现在都快20年了!20年了,社会进步了很多,改变了很多,唯独这个不合理的地方法规还存在着。老百姓买车的多了,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政府有没有看到还带来了什么:空载率很低(降低城市通行效率),到处堵车(增加排放),无处停车(进而导致乱停车),有汽车真的方便了吗?几千年来中国的老百姓学会了寻找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本来想攒钱买汽车享受一把,结果反而处处添堵,给社会增加负担,自己也闹心。电动车是方便,可是放眼看去,路面上的电动车的“疯狂表演”层出不穷,出事了反而都是弱者,更正增加了部分人的“嚣张气焰”,我无证,我无保险,我没钱赔你,我是弱者,我就闯红灯了,你能怎样?你能拍到我吗?大家耳闻目睹太多了,不再累述。摩托是个好工具,政府也发现了,但是不太想让老百姓用,政府自己用可以,利用很简单:你们老百姓用就是给城市添堵,增加污染,增加作恶工具,影响市容。。。,反正噼里啪啦很多理由,但是政府用就可以,利用很简单:我增加了机动灵活性,能更好的为百姓服务。好理由!我们举双手对政府的为民想法鼓掌,老百姓也不傻,摩托车不是什么特殊工具,不是枪支,不是毒品,不是特种车辆,为什么政府可以为了出行便利而使用,而我们老百姓为了养家糊口,为了能方便出行,为了能减少出行开支等各种正常需求而被禁止使用?为什么?我们选择摩托车从小了说,为了自己的小家庭,从大了说,还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我们不去路上给大家添堵,摩托排量小,比动辄1.4~3.0的轿车比那点排放可以忽略了,不占用过多道路和停车资源,一辆轿车的位置能放3~4辆摩托车了,说摩托车排放不达标?拜托,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不是20年前了,倒是经常看到路上跑着很多“黑烟”卡车和大巴,这个倒是没人去“禁卡”,“禁巴”。
有需求就有市场,没几个人会在合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去犯法,既然到处禁摩,限摩,但是大家又有方便出行需求,那就出现了一批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摩托车,而很多年轻人开车没有安全意识,爱显摆,爱得瑟,不带头盔,改装制作噪音的排气是有发生,更加让政府找理由了,你看你们骑车的不老实啊,该禁,该限,大家都别骑摩托,政府省老多事情了,我警力有限,没工夫管这些。好了,恶性循环就这么开始了,到处的“躲猫猫”游戏。如果政府能下定决心,引导大家,我想大家不会冒着“违规违法”的风险的,鼓励合法上路的摩托车,严厉打击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及非法改装的摩托车,严格规范大家开车时代要求(佩戴头盔,遵守交规),谁还会没事找麻烦。开头可能会比较辛苦一下,但是一段时间后大家规范了,政府也就不会忙碌了,在别人看来,还能提升整个苏州作为现代化城市的形象,大家一看,乖乖不得了啊,苏州经济全国领先,城市管理也面面俱到,俨然国际范儿啊。
还是请政府部门能重新审视一下目前道路情况吧,有些法规真的有点过时了。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1、禁摩政策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苏府通2007 40号):第一条:苏州市区禁止发展燃油型助力车,中心城区禁止发展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四冲程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使用满10年的必须报废;二冲程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使用满8年的必须报废;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由公安机关发布报废公告,车主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上缴牌证,办理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就地强制报废。
全天禁止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中心城区以内区域通行。上述区域内单位、个人的二、三轮摩托车需申领悬挂通行标识,在指定区域通行。每日8时至17时,禁止在人民路(人民桥至平门桥段)、干将路(相门桥至干将桥段)通行,但允许横穿上述道路。
中心城区是指312国道、阳澄路、双阳路、星华街、新机场路、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越湖路、木东公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312国道、苏虞张一级公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312国道除外)。
2、摩托车上牌条件
摩托车上牌,需要在工信部产品目录中有此类车型号公告,同时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中相关规定、符合环保部门关于机动车排放等要求、申请注册登记需提交的资料齐全有效的,并且机动车所有人户籍地在禁行区域以外的,可以购买摩托车登记上牌,限一人一车。无牌无证摩托车不能上路行驶,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城市中心区域人流、车流密集,摩托车行驶引发的事故率高、死亡率高,由于交通特殊性,禁止、限制摩托车通行已经是国内大城市的普遍做法,请广大市民遵守规定,共建文明城市。
2017-7-26 12: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