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laobaixing”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核查,现答复如下:
据调查,珠海路万达广场永辉超市对该款榨菜促销活动,促销前的销售原价为4元,促销价3.50元,促销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7日。该超市在货柜处更换了促销标价签,注明了促销日期,但收银结算系统未能及时调整价格,仍然按原价结算,造成顾客多付价款。超市方承认了工作失误,愿意按《错收价款退赔制度》多收价款差额部分三倍给予补偿,不足10元的按10计算。 发改委对该超市发出《行政警示书》,要求该超市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明码标价政策规定。 超市方负责人陈先生,电话:189618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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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cslaobaixing”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发改委进行了调查,并已对该超市发出《行政警示书》, 要求万达永辉超市退回多收的价款0.50元,同时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永辉超市愿意按照《错收价款退赔制度》给予您补偿,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现双方已协商解决。
感谢您的关注。
2017-9-6 10: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