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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个体户名称保护期

2024-6-4 12:33:2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你好,我最近要办一个个体户,因为之前在网上进行合名称,但是当时的地址与房东发生了一些问题,现在准备在新的地址重新办理一个个体商户,因为之前合过名称(在保护期内),现在无法再次进行合名称,请问这个保护期有多长时间,我还能继续办理吗?谢谢!

苏州工商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保留期满,申请人仍未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的,预先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申请人可以在保留期期满日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经登记机关批准保留期可以延长6个月。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如您新地址与原地址为同一登记机关,应不影响名称的使用。如新地址与原地址不是同一登记机关,则需要另行申请名称。
2017-8-15 11: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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