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投诉2018年6月26日:本人手机号18136082114,于2017年11月份在济南金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订了一个装修套餐并已签订装修合同交完定金,约定2018年8月底进行装修,本人已经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当时金尚承诺并与我签约的设计师是其公司的金牌设计师周*,后其公司多次联系我更换设计师,短短半年不到的时间内共换了四个设计师,第四个设计师联系我时提到前面更换设计师的原因是部分设计师是实习生流动性大,这与当时金尚承诺的金牌设计师完全不符,至于金牌设计师,最起码也要在金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工作满多少年,还有就是社保交了多少年,才能知道真正从事设计行业年限,否则如何定义金牌设计师这个称谓,作为消费者无法全面了解设计师的具体情况,已经处于被动状态,金尚又多次频繁更换设计师,用实习生来忽悠欺骗消费者,这让我对这家公司彻底失去了信任感,这也是其违背合同约定不诚信履约的表现,期望相关部门能够帮我们消费者维护消费者权益。后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您好! 接单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双方应其要求进行了电话调解:多次调解后,被诉方称会应投诉方要求尽量用原来的周设计师,相关情况反馈投诉方时,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事实是第一次投诉后消费者协会中间做了工作之后,金尚公司乔姓员工于6月27日下午五点多给我打电话沟通处理,最后双方协商好的是按照原先签订的合同履行即可,让当时签约的设计师周设计师来负责这个项目,乔姓员工提出来先去跟周设计师沟通,6月28日会回复我关于沟通的结果,再协商之后的办法,双方也达成一致意见,6月28日下午三点多消费者协会再次跟我电话联系了解双方沟通情况,我如实反馈,金尚答应我28日会回复的我目前还未跟我联系,我在等对方的反馈。但是6月28日金尚并未联系我,后6月29日下午八点左右金尚乔姓员工有打我电话当时我未带手机所以没有接到,但对方也只是打了我电话一次,之后截止目前再未与我联系,但根据上面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可以看出对方给出的说法是我始终无法接听,什么叫始终无法接听,你只打过一次电话就叫始终?一次未接到就不联系了?未接电话是我拒接?这不是一个公司该有的处理问题的态度,所谓协商也把自己摆在了有优越感的一方,消费者不是你随意撒几句谎就可以拖延了事的,做生意请诚信!!!
第二次投诉后,经消费者协会中间协调后对方提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为前期对方公司的表现实在无法让人相信,如果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前期为何频繁更换设计师还拿实习生糊弄客户,我就提出你们如何保证可以按照合同及双方双方约定保证签约设计师周*设计师可以负责我的项目,对方承诺说交房的时候会让周设计师一同陪同量房并跟我当面商谈装修设计需求,在对方保证可以做到以上承诺诚信履约的前提下我们在消协的协调下达成一致,2018年8月3日我通知金尚准备4号去办理交房拿房手续让他们安排设计师一同前去量房,对方说会帮我预约周设计师4号一起前往小区量房,结果四号我去交房的时候来的设计师并不是周*,是一名姓薛的设计师,下午去到金尚询问为何没有按照上次承诺的做,对方说是周设计离职不在苏州回老家去了,不能跟我一起去量房,那我提出为何不提前说,我预约量房的时候你们说的是让周设计师一起前来,如果不能找来周设计师之前为何承诺交房时可以让他过来负责我的项目,交房前为何不直接说明,量房日期也是可以协商的,对方说没法让周设计师陪同量房但是可以让他负责我的设计方案,不觉得可笑吗,一步步撒谎,结果就是承诺的事情不能兑现,反复欺骗,然后就是不承认,即使在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见证下都不能按照之前的承诺做到,又让人如何相信后期的设计真的是由周设计师负责,在信任早已缺失的情况下又一次次违背承诺,根本无可信之处,我提出解约不想找他们负责我的设计和施工,他们说要收取20%的违约金,明明都是金尚违约在先而且反复欺骗一次次违背承诺,为何还可以任由他们这样随便欺骗消费者,即使有消协的协调和见证下他们对自己的承诺都不当一回事,这种单位如何可信如何能够充当一个合格的市场主体?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接此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被诉方进行电话沟通,在沟通过程中,被诉方不认可投诉方所诉情况。后经过多次与被诉方沟通,最后被诉方同意为投诉方作设计费用优惠1000元,相关情况反馈给投诉方,投诉方接受。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装修还是尽量要找大公司!之前不是也报道有家装饰公司卷款跑了!
情愿相信外地公司,也不找当地公司做,不欺负你欺负谁
2018-8-6 08: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