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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业湖墅金典开发商和物业诈骗

2024-6-3 23:27:4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作为万业湖墅金典的业主,我们很无奈,被万业的开发商和物业双双欺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多方众人投诉无果。我们承认开发商有权有势,但是有权有势就能在我们的家园里为所欲为了吗?我们恳请社会关注,恳请政府关注,为何把我们一千多人的集体反对开发商涨价停车位租金的事实置之不理?
开发商停车位租金单方面涨价一事已经过去将近2个月,期间随心所欲的一涨再涨,并且在得知第一次涨价高于苏州市最高规定,退而求其次的涨,涨价毫无依据。我们的购房合同上,室内停车位租金一栏是空的,从未被告知过任何的备案价。房子我们买了,要拿房需要签一份《前期物业协议》,协议上的室内停车位租金260元,管理费40元,签订时物业人员说形式,实际按租金160,管理费40元收取,拐着弯的骗我们签字。我们物价局2014年就公布苏州市室内停车费租金最高不超过240元的规定。不出现这个涨价事情,我们对苏州市物价局的规定不太清楚,现在清楚了,我们要问责物业,谁给你们的权利,违规的协议公然拿出来签?我去年10月拿的房?违规了2年多,还不悔改吗?
我们的物价局在百忙之中先后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如果开发商按《前期物业协议》收取租金260元,那属于违规,2014年以后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是违规的。我们要问的是,《购房合同》上面对停车位租金是没有约定的,《前期物业协议》又是违规的,那开发商有什么合法合理的理由来涨价?
我们的斜港社区给我回电,说开发商现在室内停车费租金按240元收取了,没有超过苏州市物价局规定的最高标准,说是合法了。那请问涨价到240元的依据是什么?谁批准的?我们没有业委会,开发商出面有过一次跟业主代表的沟通,整个沟通中顾左右而言其他,谈到最后没有任何的结果,单凭一份断章取义的会议纪要就说要涨价?会议纪要上面与会人员没有一个人签字?谁代表了谁呢?我们的社区说业主代表同意了,问题是谁同意的,谁签字了?业主代表怎么自己都不知道?
我们的斜港社区还回复我们,地下车位的产权是开发商的,我们地下有400多个民防车位,开发商也有产权吗?我们要求开发商出示所有地下车位产权,包括民防车位的,另外,我们公摊面积的中是否也有面积公摊到地下车位了?
目前一千多业主联名签字反对开发商单方面的涨价,我们恳求政府职能部门能帮帮我们小业主。至少在半数以上业主与开发商矛盾逐渐激化的当下,维持停车位收费标准(租金160元+管理费40元),而不是视而不见,任由我们被逼迫。物业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不按240元缴纳停车费,我们的车位就要租给别人。小区地面临时停车位很少,不租车位可以临时卡进出,你要自己找车位,找不到进不了小区他们不管。
另外,万业物业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更换了车辆识别系统,导致我们花120元购买的蓝牙卡不能用了。我们的小区,我们却从未被善待!蓝牙卡是车辆进出的配套设备,租车位时无奈的买了,现在物业单方面换设备了,导致蓝牙卡不能用了,物业还不肯退,这是什么道理。我买了才半年,就自认倒霉吗?蓝牙卡也是一个设备,物业卖了就不管了吗?淘宝上20元的东西卖了120元,卖完之后直接换设备,不管了吗?跟诈骗有什么区别?一千多人,金额累计十几万,就如此无法无天吗?就像半个月前的物业在小区安装减速带,装了卡车专用的减速带,根本不适合小区使用,投诉的人多了,知道违规了,再换成小区专用的减速带。小区是我们大家的,物业经理口口声声说他的小区,真的当他自己的小区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吗?
我们的小区,我们却无法安心的回家。我们的地下停车位被大面积的租赁给材料商,大量的易燃易爆品,我们投诉了很多次,至今还未完全搬离。我们的消防部门的处罚在哪里?停车位什么时候可以当仓库租赁了?谁给他们的权利?开发商售楼处顶上,长期随意违规搭建,面积超过50平方,我们的城管管了吗?开发商如此随心所欲,无法无天吗?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85号)文件规定,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60元/车位/月,车位租金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240元/车位/月(含上浮)。该项目车位租赁自2018年1月1日起车位租赁价调整为240/月/个(其中租赁费200/月/个、服务费40元/月/个),未超过政府指导价。2、我单位已要求开发公司及物业公司于本周将车位堆放的材料全部清理。3、关于蓝牙卡退款事宜,请与开发公司及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谢谢吴中区住建局
{:mad:}{:mad:}投诉投诉
{:curse:}简直已经黑到家了。。。。这个社会还有天理吗?
垃圾的万业物业,就会敛财和欺负业主。我们全体业主的小区,居然变成物业的了,真是可笑。坚决换掉物业。
这样的物业和开发商简直无法无天了。
业委会,换物业
投诉!投诉!投诉!
确实很垃圾的物业,政府不作为
这样的物业,对业主而言,存在的意义何在?蓝牙卡当初说的是押金,岂有不退的道理?
垃圾的物业唯一擅长的就是欺压业主、敛财。政府的不作为任由物业和开发商欺压业主。投诉!投诉!投诉!
垃圾,骗人,咋骗业主血汗钱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85号)文件规定,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60元/车位/月,车位租金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240元/车位/月(含上浮)。该项目车位租赁自2018年1月1日起车位租赁价调整为240/月/个(其中租赁费200/月/个、服务费40元/月/个),未超过政府指导价。2、我单位已要求开发公司及物业公司于本周将车位堆放的材料全部清理。3、关于蓝牙卡退款事宜,请与开发公司及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吴中区住建局

2017-12-19 16: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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