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号收到常熟法院的通知书,不知道各位怎么看?要求业主5天内举证,逾期或不能提供证据的,法院将依法做出本次执行程序总结的裁定!通知书的盖章日期是5月23日。不知道是收到之日算起还是盖章之日算起?5天??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小小的无奈”网友,您好,建议私信告知您的联系方式或小区名称,以便部门核实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小小的无奈”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法院核实,现答复如下:因您未提供案件有效信息,故无法查询到您的案件,现根据您的问题,法院回复如下:限期举证通知书是告知您该执行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因被执行人经过法院调查后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要求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5天内举证是指自您收到法院限期举证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另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结案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经过法院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或线索的,执行法院可在告知申请执行人相关执行情况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或者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报院长批准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结案方式对申请执行人来说,其生效判决确定的实体权利及申请执行的公法权利并未丧失,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随时申请执行法院执行,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的,经申请执行人签字同意或者经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感谢您的关注。
主要是针对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问题。另外如果终结本次执行的话,是否可以继续申请执行?
“小小的无奈”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法院核实,现答复如下:
因您未提供案件有效信息,故无法查询到您的案件,现根据您的问题,法院回复如下:限期举证通知书是告知您该执行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因被执行人经过法院调查后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要求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5天内举证是指自您收到法院限期举证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另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结案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经过法院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或线索的,执行法院可在告知申请执行人相关执行情况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或者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报院长批准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结案方式对申请执行人来说,其生效判决确定的实体权利及申请执行的公法权利并未丧失,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随时申请执行法院执行,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的,经申请执行人签字同意或者经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感谢您的关注。
常熟市星宝花园
2018-5-31 20: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