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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

2024-6-3 12:29:2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今天在吴中区鲜果壹号水果店购买了2袋浓缩酸奶,买的时候看到商品没有标价,付钱后发现5块钱一袋。外面超市也就卖3.4元。没有离开店里,找服务员要求退货,服务员居然说老板说不能退货。
商品没有标明价格本来就是价格欺诈,而且不是国家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吗,难到要店大欺客吗。
希望相关部门给一个说法吧。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请提供您的联系方式,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收费问题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被投诉人吴中区鲜果壹号水果店未对浓缩酸奶进行明码标价。我局责令鲜果壹号水果店严格执行《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规定,即刻对所有出售商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详见附件),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经我局协调,鲜果壹号水果店向投诉人表示歉意,表示后续会加强员工培训,愿意向投诉人赠送水果,投诉人表示放弃赠送的水果。已电话答复投诉人,其表示理解。 此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吴中区发改局
2017-7-8 2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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