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公示(拆除现场报亭亭身未见所说的告知书)请有关部门出示张贴公告的照片或视频,6.6就强行拆除,符合有关法律程序吗?2.所谓的租给别人未经核实;3.报亭放室外肯定会陈旧,顶棚这两年已花钱请人加固(照片可见)不存在所谓的掀起,非常不稳固,未通水电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真如所说的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也应该有相关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4.这两年根本未出租,何来所谓的‘’当时租户‘’,且这个租户有这么大的权利说‘’不要了‘’来决定不属于他的物品的命运,视国家的物权法于何处。我们百姓需要的是阳光执法,透明执法,符合法律程序的执法?找村里,村里说不知道问城管,问城管,城管说问村里,具体不清楚,到今天就能拿出张贴公告的照片或视频请公布在网上吧!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因该报刊亭周边环境脏乱差,里面也乱堆放,虽多次整治但效果不佳。长期影响市容市貌环境,且长期处于无人员对其进行管理状态,多次整治无法通知到本人,在6月5日下午发放告知书,限期一天整理干净,由于报刊亭经营户不在,也告知不到,也打听过并无人知晓,由于脏乱差对其进行整治。相城区黄埭镇二〇一八年七月一日
回复没毛病,很久没经营了,留着很影响市容!
私人物品,移掉和拆除,有所谓的租客说了算,这次回复是讲了很多理由,就是没讲符合程序吗?私人物品,没通知到位,也没见所谓的张贴公告,就拆除,就主观说这不行那不行就可以执法了吗?程序呢,习主席的百姓事无小事就这样主观判断一下就执法了吗?
网友您好,因该报刊亭周边环境脏乱差,里面也乱堆放,虽多次整治但效果不佳。长期影响市容市貌环境,且长期处于无人员对其进行管理状态,多次整治无法通知到本人,在6月5日下午发放告知书,限期一天整理干净,由于报刊亭经营户不在,也告知不到,也打听过并无人知晓,由于脏乱差对其进行整治。
相城区黄埭镇
二〇一八年七月一日
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相互说不知道的,网上投诉了就说了很多主观判断,不是合法合规的执法和公示过程,请问随着报业产业的淘汰,政府有没有过问过从业人员的何去何从,放室外的报亭破旧很正常,曾经合法合规的报亭就在主观判断下就给弄没了,至少原亭子还是有价值的,为什么百姓要争取权利这么难呀,请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合法合规的过程!给普通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吧!
这种报亭找不到主人的按僵尸车处理,政府真给力,看它主人还敢不敢嚣张!
2018-6-25 21: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