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将一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二房东),约定2016.10-2019.10三年。2017.11,本人将房子卖给新房东,且提前通知了承租人。
现在过户完以后,承租人却以收益降低为由,想减少租金,否则不和新房东签订续租合同,请问该怎么办?
这事打110可以提供帮助吗?
那就解除合同呗
二房东也不想解除合同。。。现在把钱转到我账上,然后我给新房东。
不要什么事都找警察!你这是民事纠纷
首先,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理论上你卖房前应该先问一下承租人要不要买。
其次,买卖不破租赁。你的房子过户,你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在合同期内还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你可以和新房主签个协议,明确将租赁合同的房主责权利全部转移给新房主。
所以,个人认为根本不需要和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在合同期内要求降房租否则解约的话,那么是承租人违约。
多谢,出卖前是告知了承租人了。
现在问题还有的新房东也撂挑子,不想处理,我还有2w尾款在新房东手里。
真是奇葩太多。。。。。
网友,您好!建议您按合同友好协商,协商不通,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事责任完全在你,出售前必须处理清楚,合同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现在你狠被动了,只能友好协商,警察不管这种事的
怎么判断责任在我呢?承租人在我告知了要卖房的时候都没提什么,直到过户完成了,说要降租金。
2017-11-22 11: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