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园区警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2024-6-2 8:42:1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018年5月8日18点47分,钟南街与沈浒路交叉口,由北往南,是不是有辆警车从左转道直行?上面有摄像头,不要告诉我不会抓拍?开警车不会不扣2分罚100元吧?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由于未提供具体的车牌,我们无法开展调查核实,建议当事人再次发帖提供具体车牌供公安部门查询该车辆是否处置相关警务活动。
执行公务从你车顶飞过去也可以
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是不受交通信号和路线限制的
楼主是傻啊,特种车辆啊,有路权的
虽然有特权但是谁又知道那个时候是在执行公务呢还是图方便呢?
有紧急报警求助可以不按规定车道通行
交通法中是怎么规定特种车辆的??特种车辆在工作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负担多少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使路线、行使方向、行使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以上可见,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法律赋予了他具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这个案例可以帮助你分析一下: 某医院一辆执行紧急救援病人的120救护车,在一条辅道上开启警灯、警报器逆向行使中,与一辆迎面而来的正常行使的大巴相撞,大巴轻微损坏,但120救护车翻车并造成司机、护士各一人受伤;本来120救护车是去抢救病人的,结果反倒成了救护车上的人需要立即救治。 对这一起交通事故,按照一般的理解,认为应该是逆向行使的救护车应当承担事故的责任;经交警调查得知:此次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因为在辅道行使的大巴车看见逆向行使而来的救护车后,没有采取靠边避让的措施,而是并未减速继续前行且将救护车撞翻;显然,大巴车的司机,没有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对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没有让行,具有明显的过错行为;而救护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可以逆向行使,且当时开启了警灯和警报器,如果大巴车避让的话,不可能发生二车碰撞,所以救护车没有违章行使,不承担事故责任。 从以上这起交通事故看出,我们有些司机应该加强“积极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观念,因为这些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必须争分夺秒,很有可能因为耽误短短的几分钟,会失去一个生命、会造成本可以避免的损失无法挽回、会使本可以抓获的罪犯逃之夭夭…… 总之,我们每一位驾车者,应该遵守《道路交通法》的规定,改变以往看见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视而不见、不避不让的态度,甚至有些人还很反感开着警灯、叫着警报的车,心想我干嘛要让你,就不让,任你警报声再响我就是听不见,量你不敢撞我………;这种现象必须要纠正了! 希望我们将“听见、看见开启警灯、警报器的车辆时立即让行”成为我们开车者的自觉行为,自觉提高我们开车者的驾车道德意识和良好品德,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从我们每一个开车者做起,避免“救护车没救到他人,却反倒需要他人救治”的事件再次发生。
特种车很难管
那么人想立牌坊啊?如果是执行任务要不要拉响警笛?
开道突发事件才需要一天多少出警拉警笛有噪音警笛不是随便拉的
你难道是警察或者类似工作的?既然不紧急就老实按照规定线路走,只有紧急情况才会有优先权。
现在警报拉的少,只要车顶上的警灯有不同有开,开着,基本上就是在出警。

2018-5-13 01:47:39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