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小区业委会的有什么样的权力?它的责任与义务有哪些?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同时,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在《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均有规定,供参考。
自己去查找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苏州物业管理条例啊。上面都写着呢。
权力很大,基本不用负责,所以大家争着成为业委会成员,为业主“服务”。
2018-11-11 16: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