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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韵花都二期车位问题

2024-5-31 22:40:4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开发商的地下车位有分担土地吗?如果没有分担土地使用权,那么试问,我去城建办公楼下面挖个地下室,然后地下室入口出口也在城建办公楼里面,那么这个地下室是不是应该根据物权法,谁投资谁收益,这个地下室就是我的了啊。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2月9日取得苏州市相城区水韵花都家园车库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投资兴建该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享有专有使用权,业主也无法要求开发商无偿交付其使用。 这位市民说的“谁投资谁收益”是人防改建地下车库时应遵循的原则。1996年10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政府最早对地下空间进行的立法,同时这部法律也是对地下空间利用的最高阶位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了地下人防工程可以军民两用,即在和平时期可以利用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战争状态下归国家统一使用。同时规定了“谁投资、谁使用、谁收益”原则。由于国家对其使用权有明确规定,因此,在和平时期,投资者享有包括转让使用权、租赁等方式的使用权、收益权和一定程度上的处分权,同时承担维修保养的法定义务。 相城区城建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2017-7-12 14: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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