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江永县永明外滩1号、2号楼的业主。现对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举报江永县永明外滩开发商,希望引起巡视组关注,并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一、公摊不合理:
开发商将不应该纳入公摊面积的人防地下车库、物业用的房屋、2号楼架空层等一并纳入公摊面积,直接导致了我们2号楼比1号楼的建筑面积小,但2号楼的公摊面积却比1号楼的公摊面积大3—4个平方米。我们询问开发商得到的回答是:这是房产局算的,算了多少就是多少,与他们无关。请问我们业主难道无权知道公摊面积所花的钱具体包括哪些范围吗?
二、架空层违建:
2栋的地面以上第一层原规划为全架空层,为全体业主娱乐休闲场所,但开发商擅自将架空层封闭成所谓的物业管理用房和商铺,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公共场地且计入我们2栋的公摊。原规划1号楼与2号楼之间(靠近陈家街一侧)为整个永明外滩的大门,但开发商擅自将大门更改成为二层的商铺,以达到他们非法牟取暴利的目的。
三、地下车库实为人防工程:
开发商以7-11万元的价格私自售卖不允许售卖的人防地下车位,且车位无产权。据业主查阅资料得知,无产权的车位只有两种可能:1、车位面积以算入业主公摊,归业主所有。2、属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只能租赁,不能买卖。
四、容积率缩水:
开发商对容积率搞“暗箱操作”,擅自提高其容积率,使1号楼和2号楼之楼间距和绿化面积严重缩小,居住环境质量严重下降。
五、摩托车自行车无停放位置。
六、房屋质量堪忧:
1、雨天楼面渗水,电梯口进水。2、室内卫生间沉水池过浅,无法正常安装便盆。3、水管、空调外机设计不合理。4、安装容易生锈且不牢固的防护栏全县也只有我们小区不允许拆卸,否则需自己去办理房产证。
在出现诸多问题的情况下不知质监局是如何给予验收合格的,且尚未解决好房屋问题的情况下物业就霸王条款勒令业主们不管收房不收房都必须从2018年3月1日起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垃圾费处理。
以上六个方面的问题只是我们1号楼和2号楼的业主揭露开发商黑幕的冰山一角,恳请各位领导调查核实,维护我们弱势老百姓应有的权益。感激不尽!
永明外滩业主
2018年5月12日
李志员律师:违规损害业主利益的事件可依法举报我国对房屋配套建设、容积率都商品房重要参数都有具体规定,城乡规划部门制定的控制性规划、项目规划许可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同时,对于违反规划许可的行为,可以向规划部门举报,请求认定不符合规划许可。
对于开发商品房不符合规划许可的开发商,业主可以请求职能部门查处,要求开发商整改、赔偿损失,也可以诉诸法律,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李志员律师,现任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市优秀律师、湖南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律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硕士。
工作手机:18684696348;13974976057;电子邮箱18684696348@qq.com;工 作qq:44977957;工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晴岚路68号凤凰天阶1栋30层(地铁1号线北辰三角洲站)
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对于黑心开发商,我们要共同维护业主们的切身利益。
你们说为什么开发商这么奸?因为他们交了好处费的,有人保护他们的!
我觉得做任何事都要本着讲良心,这样长此以往,社会才会和谐!
希望有关部门核实
希望有关部门核实
开发商忽视人民安全,无视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对广大业主的正当诉求置之不理,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对其不法行为予以严处!
2018-05-16 09: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