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投诉金雅苑电梯广告

2024-5-31 2:17:0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麻烦胜浦街道正面回答问题,什么叫电梯广告在合同期内的,业主都不知道没同意签字,是谁有权利和做广告的签的合同,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金雅苑小区于2014年初,由于前业委会招聘的苏州海阳博诚物业公司管理不善而自动撤离,随之业委会全休成员集体辞职。在小区处于物业真空,没有业委会的前提下,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由社区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并召开全体业主大会(上门征求意见的形式),选聘了苏州舜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与该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管理合同,在服务合同条款中明确了乙方利用物业区域内电梯、外墙、大门及公共车位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经营收益资金的30%可作为管理服务费用归乙方所有,其余70%经营收效资金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维修、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等用途)。关于近期物业公司在电梯内更换的广告,如果有不妥之处,烦请网友与物业公司直接沟通,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作出相应的调整方案,社区方面会按照你们双方商讨的方案全力督促物业公司整改.谢谢!胜浦街道

2018-8-1 10:03:54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